王静(身份证号:370481197612300326):
你从2015年4月20日起至今未到单位上班,也未进行计生查体,限你自此《通知》登报之日起7天之内到东沙河镇教委办公室报到。否则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652号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山东省人事厅《山东省事业单位实行人员聘用制度暂行办法》(鲁厅字【2005】43号)和滕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职工考勤管理严明工作纪律的通知》(滕教字【2014】60号)的文件精神,予以辞退。
滕州市东沙河镇人民政府
2015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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