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刘艳芳 通讯员 张俊成 崔海宁
2月4日,高新区工商分局会议室内暖意融融,在市工商局服务高新区大项目建设座谈会上,来自高新区的20余家企业的相关负责人齐聚一堂畅所欲言,谈服务、谋发展。而市工商部门的工作人员也深入了解了大项目建设企业的意见和建议,有针对性地研究政策,完善措施,以更好地服务大项目建设。
为积极服务高新区大项目建设,从“更高的层面、更宽的领域、更大的范围”找准服务切入点,切实转变作风,充分发挥工商职能,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近日,市工商局专门出台《关于充分发挥工商职能服务大项目建设推进高新区经济科学跨越发展的意见》,全力支持服务高新区大项目建设。
全力服务大项目、招商引资项目建设
努力优化大项目建设工作环境。坚持“主动融入、主动对接”的原则,成立大项目建设服务队,抽调专门人员,主动与项目立项、审批等有关部门保持联系,责成专人收集项目立项、审批动态,了解重点项目进展情况,对所有大项目登记造册,研究制订服务计划,采取提前介入、现场办公、跟踪服务、全程协办等措施,积极给予帮助。同时,本着“法律所依、政府所想、企业所愿、工商所能的原则,在高新区工商分局筹备组服务窗口开通“大项目注册登记绿色通道”,积极推行“5+2”、“白+黑”、“晴+雨”的工作模式,从项目咨询、名称预先核准时就开展准时、限时、延时、跟踪等服务,“多设路标,不设路障”,程序从简、时限从快、服务从优,确保大项目用最短、最快的时间完成注册。
推行联络员制度,加强与项目企业对接服务。重点在化工工业园、汇源工业园、汽车工业园、中天工业园、江门工业园建立工商联系服务点,各联系点确定一名工商人员具体负责,公开联系电话,各项目单位确定一名企业联络员,通过与企业联络员定期座谈,走访了解大项目进展情况,帮助大项目企业破解难题,确保落地项目早投产,投产项目早见效。对建成投产的企业,积极引导其争创“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消费者满意单位”、“山东省著名商标”和“中国驰名商标”等荣誉,提升大项目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增强其可持续发展能力。
打造网络服务平台。把落户工业园的润达化工、泰禾生化、昊宇汽车、汇源果汁、维达纸业等项目纳入网络服务平台,作为重点服务对象,并在此基础上,完善在建项目信息库,通过网络服务平台定期关注项目进展情况,开展精细化行政指导,确保“服务推前,管理推细,举措推新”,为企业提供全过程、全方位、无缝隙服务。
大力支持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跨越发展
支持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向现代企业组织形态转换发展。支持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个人独资企业,组合为普通合伙企业。支持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依法转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转型后,许可经营项目只要批准文件(如许可证、资质证等)仍在有效期限内,经有关登记机关确认后,不再要求企业转型后重新办理,只作企业名称变更即可。
支持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以转型整体资产出资。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和债权债务已落实的前提下,支持中小企业以评估后的整体资产转型出资。个体工商户申请转型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或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一律不受出资金额的限制。允许转型业户以其拥有的货币、实物、知识产权、林权作价出资。
支持产业集群、产业园区发展。支持规模企业、优势企业优化升级改造,重点促进机械制造、粉末冶金、汽车零部件生产、无纺织造、棉纺织造、电子产品、软件技术开发、新材料等产业的发展。对落户重点工业园区的项目,集中上门提供年检服务,平时采取预约服务、零假日服务及上门服务等措施,确保第一程序办理,一站式办结。
引导企业激活静态资本。积极贯彻实施《股权出质登记办法》和《动产抵押管理办法》,帮助企业把股权转换成资源,激活静态资本;支持投资人以知识产权等非货币财产出资设立企业;允许企业、个体工商户将现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抵押,积极帮助其办理动产抵押登记。
放宽市场准入门槛,全力推进镇域经济发展
进一步放宽经营范围。加大登记注册工作改革力度,除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行政审批项目外,一律不作为登记注册的前置审批条件;除国家明令禁止的投资领域外,都允许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经营;凡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的行业和经营项目,只要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有利于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都予以积极支持。
放宽经营场所(住所)要求。申请人只需提交下列之一能够证明其拥有使用权的证明文件即予登记注册。属租赁房产的,提交房产租赁合同和有关房屋产权的证明;属自有房产的,提交房产产权证明文件。经营场所在乡村没有产权证明的,由村民委员会出具证明材料即可。
积极支持企业申报国家级、省级名称。全力帮助重点建设项目企业向省工商局申请冠“山东省”、“山东”行政区划的名称,对于有意核定为省级名称的企业,工商部门积极到省局给予协调,争取最短的时间核准名称,为企业节省成本。同时,积极协助重点建设项目企业向国家工商总局申请无行政区划的企业名称。建立完善便捷高效的企业迁移登记服务制度,加强与迁出地登记机关的协调工作。对迁入高新区的企业支持保留企业名称中原有字号和行业表述。
大力支持新兴行业发展
大力支持新兴产业发展。重点支持新能源、新材料、生物技术、新医药、节能环保、软件和服务外包、物联网等新兴产业发展,对《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未予包含且不违反《行政许可法》第12条规定的一般经营项目,根据企业申请灵活核定符合其行业特点的经营范围;对于从事文化创意、动漫设计、软件设计、咨询代理等经营活动的,凭房屋产权证明及租房协议办理注册登记。
探索服务企业孵化园新模式。以即将投入使用的孵化中心和已投入使用的大学生创业孵化园为重点,积极配合管委会招商引资工作,对引进的特色产业项目,在企业注册登记、后续服务、监管巡查、企业维权等方面,转变工作方式,创新工作模式,发挥孵化园的品牌效应,吸引市内外创业者经营发展,不断增加入驻企业。
积极支持高新区发展楼宇经济。充分发挥楼宇经济企业入驻多、经济效益好的优势,积极引进国内外法律、会计、设计、文化创意、金融服务、网络公司、咨询等中介机构来区发展。探索楼宇经济管理和服务方式,支持高新区楼宇经济的健康快速发展。
大力推进商标战略,帮助企业提升核心竞争力
加强主导产业品牌培育。优先将大项目企业、重点企业和老字号企业列入高新区争创山东省著名商标、中国驰名商标的品牌梯队,鼓励开展商标国际注册,在对外贸易中使用自主品牌。对申请认定山东省著名商标或中国驰名商标的,帮助其组织有关材料,及时向省工商局、国家工商总局推荐,尽快启动认定程序。
切实加强驰名、著名、知名商标争创工作。鼓励引导企业以创立中国驰名商标、山东省著名商标为重点,提升产品质量和商业信誉,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重点加大对创新型、科技含量高、市场占有量大、经济效益好等企业争创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知名商标的支持力度。
不断加大商标专用权保护力度。加强与外省市工商部门的联系协作,采取事先联系、事中指导、事后跟踪等方式,全程帮助企业打假维权,提高维权效率,降低维权成本,为高新区企业提供有力的异地保护。
加强窗口建设,推进工商服务工作标准化
明晰责任机制。加强工作领导,建立相应机构,在全局形成服务高新区发展实现更大突破的大局观,将服务大项目建设作为“群众满意的窗口服务单位”考核和岗位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服务工作不到位一票否决制。对因服务工作不到位影响大项目建设进程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工作责任。
提升行政服务效能。认真执行首问负责制,首个接待登记人员即为第一责任人,负责为办事企业提供先期咨询,指导企业准备登记材料,对属于高新区其他机关管辖的,指导或帮助其联系其他机关,沟通具体承办人,并搞好衔接。在审批环节上,实行一审一核制,严格落实服务承诺,坚持“三个清”(咨询服务一口清、发放资料一手清、受理审查一次清)、“五个办”(资料齐全马上办、资料不全指导办、紧急项目加班办、特殊项目跟踪办、重大项目督导办)。
优化市场主体登记信息服务机制。以服务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变为重点,通过对市场主体登记和运行情况的综合分析,及时发现和把握经济运行规律、特点,定期向工委、管委会上报市场主体发展情况,努力为政府决策、部门管理、企业经营、行业自律、公众需求提供全方位、高水平的信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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