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的规定,经审查,我局对滕州市城关镇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公司开发建设的清河尚城项目做出准予房地产开发经营许可决定,《房地产开发经营许可证》号为:房开证2011字第001号。该项目位于滕州市平行北路西侧。批准开发建筑面积54224平方米。
开发经营许可相关内容可登陆滕州住宅与房地产信息网(http://www.tzzzfdc.gov.cn)。
特此公告
滕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1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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