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大众报五莲讯(通讯员玄晓霞)“多亏有您,不然俺这些血汗钱不知什么时候才能要回来。”1月8日,积雪刚化,五莲县高泽镇村民王洪善与村支书王凯民一同来到五莲县人民检察院,向五莲县人民检察院干警王升部表示感谢,并将一面写有“情系村民如家人,为民讨薪显法威”的锦旗,送到王升部手中。
这事,要从一条短信说起。
“孙老板,我是五莲县人民检察院干警王升部,同时是五莲县高泽镇窑头村法律顾问,你拖欠该村农民工王洪善工资一万余元,时间已超过两年……我们现在督促你立刻全额支付拖欠农民工王洪善的工资。如果你拒不支付,我们将使用法律武器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2020年12月26日上午9:38,在沟通无果后,王升部向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包工头孙某发出这条信息。
20分钟后,王洪善收到了被拖欠了两年的血汗钱。
2020年9月,王升部被派驻到高泽镇窑头村担任法律顾问。12月21日上午,王凯民来电向王升部求助称,村民王洪善在青岛务工时,被包工头孙某拖欠一万余元工资,已讨要了两年。对方原本答应当年年底还款,可近日再次变卦,这让王洪善一家既气愤又无助。
王升部详细了解情况后,仔细确认了欠条等证据,随后拨通了孙某的电话。电话中,王升部表明了自己的身份,对孙某摆事实、讲道理,要求孙某及时支付王洪善的劳动报酬,并告知其拒不支付将要承担的法律后果。无奈对方态度依然强硬,并蛮横无礼地回应:“关你什么事?”
“我是这个村的法律顾问,为村民维权就是我们法律顾问的事。恶意欠薪正是近年来在法律上严厉惩治的,如果您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我们完全可以走司法程序进行维权。”王升部的回应很坚决,“你的行为已经达到刑事立案追诉标准,‘我们’和‘我’都会追究到底的!”
对方挂断电话后,王升部再次向孙某发送了上述短信,在短信的最后,他对孙某提出两点警示:“一、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刑事立案标准:拒不支付1名劳动者3个月以上的劳动报酬且数额在5000元以上的,经有关部门责令仍拒不支付的;二、最高人民检察院重拳惩治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2019年检察机关批准逮捕‘恶意欠薪’犯罪案件1599人。”
电话规劝与短信的警告让孙某认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20分钟内,他将拖欠两年的工资打到了王洪善的银行卡中。
“真正发挥震慑力的,不是我个人,也不是那条短信,而是支撑这条短信的法治力量和检察力量。”面对王洪善及其家人的感谢,王升部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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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莲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五莲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