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五莲讯(通讯员 王阳 王丽)今年以来,五莲县人民法院以办案提质增效为目的,以诉讼流程再造为抓手,积极推进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着力打造快速办案新模式,实现“简案快办、繁案精审”。1—10月,五莲法院共审结民商事案件3365件,其中诉前调解367件,速裁审判团队审结1601件,平均办案周期18天。
坚持分类分层过滤,推进案件繁简分流。组建专门团队。组建立案团队,在诉讼服务中心设“指导分流”窗口,开展诉前调解,做好程序衔接、转化工作;组建速裁审判团队,对简单民商事案件适用速裁方式快速审理;组建刑事速裁团队,对轻微刑事案件适用速裁和简易程序快速审理;成立行政争议审前和解中心,对适宜和解的行政争议案件先行组织审前和解,审结的58件行政案件中有26件通过该方式结案;组建速执团队,对标的额10万元以下的简单执行案件实现快立、快执、快结。
推进诉前分流工作。与五莲县司法局联合制定诉调对接工作实施意见,由政府出资购买服务,对调解成功的案件按难易程度给予相应补贴。设置专职程序分流员,对交通事故、家事等纠纷,通过诉调对接中心,导入民间调解组织进行诉前调解。研发“诉调对接系统”,向辖区13个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网上委派、委托调解。
加强对当事人诉前调解引导。立案后实行多层分流,对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纠纷,立案前与当事人沟通,通过减收诉讼费等措施,引导双方选择诉前调解方式处理;对当事人不同意诉前调解或诉前调解不成功的,及时立案,并根据案情再次分流,符合速裁条件的采用速裁方式审理。
简化简案办理程序,完善速调速裁机制。推行“要素审判”。对金融借款、民间借贷、买卖合同等案件,制作《审判要素填报表》指导当事人填写,将大量基础性、事务性工作于开庭前完成,并配套使用简式裁判文书,有效提升审判质效。
实行“三简一限”。简化庭前准备,对适合速裁的案件,立案后7天内安排开庭,或与当事人商定时间开庭。简化庭审程序,将法庭调查、辩论等环节结合起来,根据《审判要素填报表》,对无争议的要素直接确认,无异议的事实直接归纳。简化裁判文书,推行令状式、表格式、要素式等简式裁判文书,对原被告无争议的事实不再分析论证。限定结案期限,对调解成功或当庭宣判的案件,当日制作调解书或判决书、当庭送达法律文书、当日结案。对于不适宜速裁需流转的案件,10日内返回立案庭重新分案。
推动多元调解。从五莲县妇联等聘请10名特邀调解员,实行委派或特邀调解,共调解成功395件,调解成功率达76%。设置“速调在线”,开设24小时便民电话,兼具案件咨询、预约调解、预约开庭、判后答疑四项功能。利用网络调解,新增语音送达和网络送达,对律所等与法院签署电子送达合作协议的单位,把除裁判文书外的其他诉讼文书,通过微信、邮件等方式推送。
强化程序衔接,确保简案提速办理。完善诉调对接机制。制订《诉调对接流程管理办法》等文件,对分流委派给司法局调解平台和特邀调解员调解的案件,3日内进行委派,5日内安排双方调解,15日内向法院反馈调解结果;调解成功的制作调解书并予以司法确认,未成功的3日内通知当事人及时立案。对进入诉讼程序的案件,立案后2日内移交审判庭。
完善刑事速裁程序。公检法联合制定《关于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等文件,对轻微刑事案件,形成以“快、简”为特点的刑事速裁联合办案机制。如对危险驾驶、交通肇事等类案,采取集中收案、集中送达、集中审理、当庭宣判的模式。今年以来,以刑事速裁程序审结案件158件,平均办案期限7天。
优化速执工作流程。速执团队下设4个执行小组,推行“1+X”执行模式,执行员负责梳理案情、调查财产、执行和解等,书记员、法警做好辅助工作。执行案件立案后,3日内发出执行法律文书,被执行人收到后未履行义务,又未报告财产或者虚假报告财产的,速执团队5日内对其采取拘留、罚款措施。今年以来,该团队共执结案件409件,平均结案时间26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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