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五莲讯(通讯员 王阳 李兰轩)近日,被告人张某因犯拒不执行判决罪,被五莲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该案也是五莲县“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推进会召开后,宣判的首起拒执犯罪案件。
据悉,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执行标的额38万余元,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有能力履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文书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罪。
在当前“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关键时刻,五莲法院持续加大对拒执犯罪的打击力度,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打击拒执犯罪专项活动,密切同公安、检察机关配合,对被执行人拒不执行生效裁判,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财产、妨害执行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予以惩戒,追究刑事责任,严厉打击拒执犯罪。今年以来,共有9名被执行人因涉嫌拒执犯罪被该院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新闻推荐
本报记者蒋月阳“做公益,一次两次容易,难在坚持。被闪光灯和赞美声环绕的时候,你有动力,而在没人关注的时候去默默努...
五莲新闻,故乡情,家乡事!故乡眼中的骄子,也是恋家的人。五莲县,是陪我们行走一生的行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