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五莲讯(通讯员 刘益新)今年以来,中至镇面对扶贫攻坚工作任务,积极探索扶贫资产管理,实现扶贫收益最大化。
该镇建立四权分置机制,规范扶贫资产管理。扶贫资产所有权归项目村集体,经营权归合作社、龙头企业、专业大户等新型经营主体,收益权归贫困村、贫困户,监督权归乡镇。通过“四权”分置,拧紧资产收益扶贫“安全阀”,确保扶贫资产保值增值、循环利用。
建立三项制度,加强资产管理“硬约束”。建立扶贫资产保值增值制度,资产收益扶贫财政资金,优先用于固定资产投资、购买生产资料等,形成可核查的物化资产。建立资产收益差异化精准分配制度,资产收益采取贫困户之间、非贫困户之间差异化分配,防止“泛福利化”。建立扶贫资产收益动态调整制度,根据贫困人口变化情况,适时开展受益对象动态调整,实现资产良性循环。
探索扶贫资产收益“三次分配”,确保贫困群众受益最大化。第一次分配,经营主体与村集体分配,依照约定按期及时、足额兑现原始收益;第二次分配,村集体与贫困户分配,经村民代表会评议后,确定村集体和贫困户之间收益分配比例;第三次分配,贫困户之间差异化分配,实现公开、公平、公正,让群众信服、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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