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孟凡星 通讯员 玄晓霞
“2016年,五莲县检察院办理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是15件;2017年,办理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是9件,2018年截至5月,办理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是0件。”零这个数字,让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未检处处长栾驭又惊又喜。
如此骄人的成绩,是如何实现的?
走进五莲县人民检察院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立马找到了答案。
五莲县检察院经过多地选址、磋商方案、申请经费……历时三个月,打造了一个集“百科型”、“智慧型”、“体验型”为一体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
启用一年,已经有30000多名中小学生和3000多名领导干部,前来参观学习。
仅今年一季度,五莲县检察院就依托该基地开展了约10场“法治讲堂”,受教育人数1万余人。
这一连串的数字,让我们有理由认为未成年人犯罪率降至零,该基地的贡献不容小觑。
“百科型”的内容实现教育厚度
作为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它不仅注重普法,还把消防、交通等内容和法律融合后纳入其中,几乎涵盖了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方方面面,如同一部“百科全书”。
作为一个“智慧型”的基地,它利用“互联网+”和声光电等现代科技手段,设置多个高科技项目,比如“体感翻书系统”,手臂一挥就能翻页;虚拟灭火系统;自动感应的语音讲解等。
这个“体验型”的基地,拥有大量的体验项目。地震求生、趣味抢答、仿真人紧急救援等体验项目深受青少年喜爱。特别是模拟法庭让青少年零距离体验案件审判,这种互动体验式的情景教学,加深了教育效果。
科技水平和运行模式实现教育深度和广度
该基地采用声光电一体和“互联网+”的科学技术,增强学习的趣味性、参与性。到访基地的所有学生,接受的都是互动体验式的高质量法治教育,普法效果进一步加强,达到了一定的教育深度。
依托基地报告厅和模拟法庭的远程视频功能,2017年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法治进校园”活动在日照站的启动仪式和首场讲座,首次同步直播到了多所中小学。
“一地开讲,多地直播”的方式使司法资源得到了节约,普法范围进一步扩大,延伸了教育广度。
基地实时更新实现教育速度与高度
4月2日,五莲县人民检察院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选为全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创新实践基地。这是全国获评的30个单位之一,山东省仅有2单位获此殊荣。
进一步深化基地建设,在现有一块LED曲屏、20块小型电子、电视屏的基础上,再增加部分大电子屏,及时更新教育内容,增加对案例的深入剖析、启示内容,同时回访、征求参与基地教育的孩子及其家长、老师的意见建议,不断完善基地建设。
进一步深化检教合作,与教育部门密切配合,逐步实现每名中小学生都能参与基地的法治教育活动,推动教育部门将报告厅、模拟法庭通过互联网与全市各区县的中小学多媒体教室连接,整合利用基地法治教育资源和技术优势,在有一定基础的中小学设立示范性的“法治教室”。
进一步深化共建共用,与共青团、安监局、司法局、妇联等部门加强合作,在基地开展消防演练、卫生防疫、留守儿童安全自护教育等活动,建立健全多渠道、多层次法治教育培训体系,联合深化基地建设,共享使用基地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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