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王小宁 通讯员 王洪录 玄晓霞
28岁的济宁籍小伙刘鑫(化名)因一时财迷心窍,把几乎淘汰的种子“偷梁换柱”,“伪装”成售价130元/袋的“进口”的日本种子,并在网上售出3 0 0袋,最终让67.32亩蔬菜毁于一旦,五莲县14户农民因此遭受了33.5254万元的巨大损失。2017年12月6日,五莲县人民检察院以销售伪劣种子罪对犯罪嫌疑人刘鑫依法批准逮捕。
2017年6月,五莲县于里镇某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经理陈翔(化名)在“一亩田”APP上看到了刘鑫销售的“炎秀”品种西兰花种子信息,并以130元/袋的价格,分3次购买共300袋,并分3次将钱汇至对方账户共计3.9万元。
2017年7月上旬,陈翔开始种植这批西兰花。在种植中,有着4年西兰花种植经验的陈翔渐渐发现异常。陈翔开始怀疑,自己买的并非“炎秀”真品,而像是快淘汰的普通西兰花。五莲县还有13位农户从陈翔处直接或间接购买了该批种子,他们也遇到了同样的问题。
陈翔找来市、县农业部门鉴定,最终确定长成植株非“炎秀”品种。通过现场辨认,确认五莲县于里镇、汪湖镇等地种植假“炎秀”西兰花种子的种植区共计67.32亩。经五莲县价格认证中心出具的价格认定,认定67.32亩假“炎秀”种子造成损失33.5254万元。
眼看着辛辛苦苦种下的蔬菜血本无归,联系刘鑫多次协商无果后,陈翔于2017年10月13日报案。2017年10月31日,犯罪嫌疑人刘鑫在济宁邹城家中被抓获归案。经依法搜查,侦查机关在犯罪嫌疑人刘鑫家的地下室,发现了3箱9600个“耐寒优秀”包装袋,728个“炎秀”包装袋,包装不干胶3个。
该案件是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山东省公安厅挂牌督办案件,属公安部治安局2017年打假“利剑”行动专项打击案件,犯罪嫌疑人刘鑫还涉嫌向浙江省、福建省、河北省、河南省、江苏省等地销售伪劣种子,其中向浙江省临海市王某销售西兰花种子51.6万元、向青岛市于某销售西兰花种子19.76万元,该二人均已在当地报案。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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