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日上午,日照一中西校区的高三学生正以班级为单位进行统一体检,此次为他们体检的是日照市人民医院的医务人员。记者在现场看到,每检查完一项,体检医生都会在相应的体检项目栏签字负责。根据《关于做好山东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要求,体检医院由县(区)招生委员会指定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或相应的医疗机构进行,具备条件的也可成立专门的体检站;取消乙肝项目检测;继续保留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简称转氨酶)检测作为体检项目。如果受检者转氨酶正常,不得进行乙肝项目检测;如果转氨酶异常,可进一步明确诊断。
需要考生注意的是,在《考生体检卡》中各项已形成的记录一般不得涂改,确需涂改的,涂改处应由体检医生本人签字并加盖更改专用章,否则无效;体检结束后,考生如对体检结论有异议,应于体检结束一周内向县(市、区)招生机构提出申请,经本级体检领导小组批准后,可进行复查。如考生对复查结果仍有异议,最终由省招生委员会为指定的医院对异议做出仲裁结论。复检和仲裁工作须于4月25日前完成。
新闻推荐
赵洪刚每一位好校长都要努力成为教育家,此外还应积极成为改革的先锋。自笔者担任校长以来,一方面认真学习高中校长专业标准,另一方面一直思考如何以教育家之责,规划学校的长远发展和特色发展,在促...
五莲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五莲县这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