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曲亚平 肖杰 通讯员 付熙 梁亮
▲梦幻海滩公园——— 2010年日照市政府采购重点项目
从2000年日照市开始实行政府采购制度以来,10年间,全市政府采购金额累计达55.07亿元,节约资金 11.73亿元,节支率达17.56%,其中2009年、2010年连续两年节支率居全省第一;2010年完成采购规模18.68亿元,是2000年的14倍,政府采购目录范围从2000年刚成立时的23类35个品目扩大到44类140个品目。
一组组崭新的数字,见证的是日照政府采购不断的突破、壮大、规范、完善与发展。
站在10年的节点上回顾与展望,我们看到,日照政府采购——— 这条财政改革之路正越走越宽。
制度筑起政府采购“防火墙”
制度是规范行为的前提。
政府采购不是简单的买卖物品,它延伸了财政管理职能,涵盖了从政府采购预算编制、计划下达、采购执行、政策监管、合同履约到国库集中支付多个服务环节。哪一个环节没有做好,采购环境都不能和谐完善。
日照市政府采购坚持制度先行,不断完善政府采购制度体系,筑起了一道道坚实的政府采购“防火墙”。
2000年1月4日,日照市政府采购中心正式成立;同年9月18日,市政府出台了《日照市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对政府采购工作作出基本规范,标志着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在日照市正式推开。
2006年9月,“日照市政府采购中心”更名为“日照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负责政府采购规章制度的制定、专家库建立及聘用专家管理、有资质代理机构的确定、供应商投诉处理、集中采购业绩考核等政府采购的监督管理工作。政府采购工作实现了监督管理和具体采购职责相分离,财政部门只履行监管职责,不再直接从事具体的采购活动,具体采购活动的执行由社会中介机构代理,采购代理业务推向了市场。
这是日照市财政工作的一项重大改革,这种管理体制使财政部门只当“裁判员”不当“运动员”,并建立起了政府采购的长效监督制约机制。截至2008年,各区县政府采购工作也相继实现了“管采分离”。
自“管采分离”到2011年5月份5年时间里,全市累计完成采购规模66.07亿元,采购合同额54.36亿元,政府采购规模实现了新的飞跃,政府采购范围进一步拓宽。在全市8000余次采购活动中,没有发生一起供应商有效投诉事件。
2007年6月,日照市纪检委、财政局、监察局、审计局联合下发了《日照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法》,细化政府采购当事人行为监管,并实行责任追究制和投诉举报制度,对100万元以上的政府采购项目制定保廉措施和监督管理方案,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工作有章可循,为依法行政、依法监管提供了制度保障。
2008年1月,市政府下发了《日照市市级公共工程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根据该办法,将日照市市级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公共工程全部纳入政府采购管理,开创了日照市政府采购工作的新局面,在公共工程政府采购制度建设方面走在了全省前列。
与此同时,日照市财政局先后制定出台了《日照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考核暂行办法》《日照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考核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这些文件内容涵盖了政府采购预算执行管理、采购活动组织实施、采购文件备案和资金支付管理、采购当事人行为规范和责任追究、信息化建设以及监督检查等各个方面,建立起了政府采购监管的基本制度体系。
而制定实施的《政府采购项目监察工作流程》《政府采购项目网上申报及采购流程》《专家库建立及聘用专家管理工作流程》《政府采购业务投诉处理流程》《公共工程政府采购流程》等一系列流程,建立起了政府采购预算编制、采购计划申报、采购方式审批、代理机构确定、信息发布、评审专家抽取、采购过程监督、合同签订与验收、投诉受理等科学规范的流程体系。为了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2009年又积极协调有关职能部门,制定了行政事业单位项目资金拨付程序,缩短了采购计划的审批时间,对资金拨付流程删繁就简,并对重点项目、急办项目开辟“绿色通道”“紧急通道”,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内办理完毕有关手续,提高了政府采购和资金支付的效率。
一个又一个举措,政府采购从目标和功能定位比较单一,法规制度建设相对滞后,政府采购管理和操作水平不高,发展到“管采分离”逐步到位,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日趋完善,逐步形成了公正、高效、有序的政府采购新局面。
创新拓展采购范围规模
创新是推动政府采购科学发展的强大动力。
市财政部门始终把维护全市人民利益放在首位,将创新贯穿于政府采购工作始终,结合日照市实际推出了一些新举措、新办法,千方百计做到科学理财、文明服务,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一方面推进政府采购制度创新。对计算机等办公设备实行协议供货制度。从2007年开始,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了协议供货商和协议供货产品,对部门一次性采购金额10万元以下的同类设备,均可实行协议供货。根据工作开展情况,一定一年,不仅解决了“少、小、散”办公设备重复采购、成本高、效率低的弊端,提高了效率,又减化了供应商的采购程序,降低了采购成本。
实行政府采购代理准入制度。在借鉴外地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确定了通过“先报名、再考试、后考核”的方式,选择信誉高、业绩好、实力强的采购代理机构从事政府采购代理业务。2009年9月,通过下发报名通知,对在日照市备案的35家采购代理机构的申报材料进行了认真审核,确定符合条件的16家采购代理机构进入考试环节。通过考试择优选择了9家采购代理机构,对其办公场所、办公设施等情况进行综合考核,最终确定了8家货物服务类和4家工程类的采购代理机构从事日照市市级政府采购代理业务。整个考选工作在市人大、市纪委、市监察局有关领导、部分行风监督员的监督下进行,考试成绩张榜公示,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保证了考选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另一方面,坚持创新监管方式,突出监管实效。为积极推行电子化政府采购,市财政部门根据省财政厅在日照市进行试点的要求,结合实际研究开发了日照市财政综合管理平台,把预算指标的下达、采购计划的审批、采购方式的确定、代理机构的选择、评审专家的使用管理、招标文件的审核、采购合同的备案、项目资金的支付、数据的汇总统计等各个环节都纳入该管理系统内,整个采购过程均可网上查询,既做到了政府采购预算执行进度逐项及时反馈,采购成果数据统计报表随时生成,又把采购单位、财政内部业务科室、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专家评委五种角色和部门监督全部纳入到统一的管理平台之中,真正做到了“先评审后采购,先采购后支付”和“无计划不采购,无采购不支付”的管理模式,去年9月份该系统运行以来,采购效率明显提高,操作流程更加简易,采购过程更加公开透明,真正实现了政府采购工作的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确保将所有政府采购项目纳入一个“笼子”管理。
目前,日照市政府采购活动中集中采购的主体地位得以确立,监管范围和规模逐步扩大。2010年,政府集中采购额达17.67亿元,占全部采购金额的95%,占据了绝对的主导地位。日照市政府采购范围从办公自动化、专用设备、办公场所租赁、地质勘探测绘等基本货物、服务、工程项目拓展到涵盖公用车购置、环保、医疗、市政公用设施建设等项目在内的“大采购”范畴。
公共工程政府采购提升政府采购公信力
日照市在公共工程政府采购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果,2010年,全市公共工程政府采购规模占总规模的80%以上。根据公共工程政府采购的特点,工作中突出做好四个关键环节。
强化预算编制与执行。坚持公共工程政府采购预算与部门预算同步编制,并根据批准后的年度政府采购预算和项目实施进度,按财政业务综合管理平台申报程序提报、审批、下达政府采购计划和用款计划。预算执行中,实行“先评审,后采购”“先采购,后支付”,根据合同约定和工程进度,将资金直接支付到工程施工单位,减少了周转环节。2010年支付工程项目资金2亿余元,没有出现一笔差错,确保了财政资金高效、快捷到达最终用户。
抓好监管过程的重点环节。把预算控制作为监管的首要环节,通过投资评审对需要进行政府采购的公共工程项目委托具有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的单位编制项目工程量清单和概算,确定该项目的预算控制价。把招标文件审核作为关键点,各采购单位和采购代理机构结合工程项目的特点和需要合理编制招标文件,并报财政、住建委共同审核。同时将投资评审确定的项目招标控制价及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全部公布,把投标人资格审查作为重要关口,在监察、财政、建设等部门的现场监督下,由采购单位根据有关规定组成资格审查委员会,确定合格的投标人,采购结果由专家说了算。
注重工程决算审核和跟踪问效。工程建设项目变更等不确定因素较多,资金投入不好掌控。市财政部门把“抓好延伸管理,确保工程投资效益”作为一项重点工作,突出搞好工程决算审查和档案管理,并注重对项目的跟踪问效,从而避免采购单位高估冒算,防止了财政资金流失,提高了工程投资效益。
加强相关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公共工程纳入政府监管范围后,市财政部门积极与市住建委、监察、审计等有关部门加强沟通联系,争取他们的理解与支持,研究制定了公共工程项目政府采购流程,明确了相关部门的监管职责,公共工程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由采购单位最初的不理解、有抵触逐渐转变为有所理解、积极支持和主动配合,政府采购制度得到了较好的执行。
随着制度的完善和监管工作的逐步深入,日照市市级、东港区、岚山区、日照经济开发区、五莲县也相继将公共工程纳入政府采购监管范围,先后对援川基础设施、市游泳馆、阳光海岸治理、山东路道路建设改造等一批重点建设项目实施了政府采购。
落实政策发挥宏观调控功能
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是指政府采购在满足政府基本需要的前提下,实现政府的经济社会宏观调控目标的手段。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是实施《政府采购法》和建立政府采购制度的目的之一,随着日照市政府采购规模的不断扩大,政府采购制度由探索阶段向全面发展阶段转变,为实施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提供了现实基础。
市财政部门结合当前形势和发展要求,切实发挥政府采购规模优势和整体合力,着重抓好细化落实,大力增强政府采购对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促进调控作用。除了及时转发了国务院办公厅等部门《关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通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等文件外,在日常采购活动中,严格执行采购国货政策,大力支持自主创新产品,积极扶持中小企业发展,引导鼓励供应商、采购单位优先提供和购买节能减排、自主创新和绿色环保产品,切实做好国家政策性、社会关注和涉及民生项目的政府采购工作,并将社会公益和服务性支出项目逐步纳入政府采购范围。2006年“管采分离”以来,采购节能减排、自主创新和绿色环保产品达4.09亿元,占同类产品采购总额的90%以上,政府采购的宏观调控能力逐年大幅度提升。
回顾10年,政府采购改革发展结出累累硕果,同时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各级党委政府始终非常重视政府采购工作,将推行政府采购制度作为加强财政支出管理、提高财政运行质量的一项重要举措,市领导多次到市财政局调研和指导,特别是对公共工程政府采购工作,更是给予了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市财政局党组将政府采购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并作为财政支出管理的一个重要环节。各级、各部门对政府采购工作给予理解、支持和配合,有的部门还在实际采购过程中,建立起完善的内部采购管理制度,实行内部严格的管理与采购分离,摸索出一套符合本部门的采购程序。政府采购公开、公正、公平的精神逐步深入人心。展望今后,尽管前方还将遇到一些矛盾和难题,日照市财政工作者依然目标坚定,坚信这是一条开拓和创新的阳光之路。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考试现场
▲金海岸小学——— 2008年市政府重点项目▲政府采购评审现场
新闻推荐
蓝色经济“国家大考” ——— 全市科学发展现场观摩会札记之一
本报记者 王均薇 许静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国家战略,既为日照发展带来了千载难逢的机遇,更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挑战。面对蓝色经济区建设这一“国家大考”,日照市各级会交上一份什么样的答卷呢?...
五莲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五莲县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