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滕聿刚)记者从五莲县财政局了解到,汽车下乡政策实施期间,五莲县共销售汽车下乡补贴产品4622辆,拉动消费1.65亿元,发放补贴资金1604万元,较好地改善了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
自2009年3月1日起,国家开始实施“汽车下乡”政策,对农民购买微型客车、微型载货车、轻型载货车以及将三轮汽车或低速货车报废并换购微型载货车、轻型载货车,给予一次性财政补贴。2010年12月31日,汽车下乡政策执行到期。在政策期内购买汽车下乡产品的农民,申领补贴的截止日期为2011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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