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国三柴油货车补贴政策不包括非营运车辆。按照工作部署,在日照市注册登记的国三排放标准的营运柴油货车,于今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提前报废且符合条件的,按初次登记时间分别给予0.8—3.5万元不等的资金补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本补贴政策:
1.自文件发布之日后转入日照市的。
2.距强制报废日期不足1年(含)或达到强制报废标准的。
3.已享受国家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
4.由于自然原因、交通事故等导致直接报废的。
5.车主与申请人(单位)名称不一致的。
6.其他不符合补贴政策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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