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 吴宝书 栗晟皓
本报通讯员 刘玲玲
初夏的一天,记者来到东港区陈疃镇西石墩村。绿油油的菜地里种着各种蔬菜,户与户之间用石头隔开。一大早,67岁的村民老辛扛着锄头准备到村西头的菜地里除草。
到达菜地时,同村的村民老李也已经在隔壁的菜地里开始忙活了,二人一见面热情地招呼一番,便各自忙了起来。休息时,老李坐在地头,掏出香烟,招呼老辛过来拉拉家常。二人有说有笑,其乐融融。
“警司联调”化解矛盾
然而一年前,两人相见还是剑拔弩张的场景。2010年前后,老辛在本村分得菜地0.4亩,经过两次互换后与老李家相邻。慢慢地,老辛发现自家的菜地比其他村民的窄一截,隔壁老李家的菜地却要宽许多。发现菜地被侵占后,老辛不乐意了。他多次找到老李理论,并把事情闹到了村委会,村委会经过多次调解未果。但都是同村村民,抬头不见低头见,一来二去,这件事在二人心中留下了隔阂。
这个“疙瘩”一系就是10年。去年5月的一天,二人再次在田间相遇,大打出手,幸好被其他村民及时阻止。老辛一肚子委屈,无奈之下,拨打了110报警电话。陈疃镇派出所接到报案后,立即派出民警赶往现场。
民警实地了解情况发现,二人矛盾简单、事实清楚,而且社会危害不大,直接进行行政处罚只能暂时阻止矛盾升级,对今后二人的相处并无太大助益。民警们分析发现该矛盾的调处非常适合刚刚推行不久的“警司联调”机制,于是便将二人带到司法所和派出所联合成立的“警司联调”中心。
“‘警司联调’就是通过司法所和派出所同址办公,或由司法所选派经验丰富的调解员和法律顾问进驻联调中心,与派出所民警共同对110警情中的邻里纠纷、家庭纠纷、劳资纠纷以及适合调解的轻微治安案件等进行调处,进一步发挥人民调解在社会基层治理中的作用。”陈疃镇司法所所长冯立国向记者介绍说。通过‘警、司’之间的密切配合,让公安派出所的执法刚性与司法调解的调解柔性更好地得以发挥,确保矛盾纠纷及时化解。
10年“疙瘩”一朝解
在征得双方同意之后,陈疃镇警司联调中心立即成立了由派出所干警、司法所工作人员、专职调解员和法律顾问组成的调解小组,分别对矛盾双方进行访谈并前往村内向村干部、村民实地了解情况。当天下午,调解小组携带测量工具,在围观村民的见证下,对两家分得的菜地亩数进行了实地测量。
究竟有没有多占,一量便知。测量发现老李多占了老辛家长33米、宽1.6米的土地。调解过程中,法律顾问丁明锋结合《侵权责任法》等法律法规现场说法,以理服人,老李羞愧不已,当场同意返还土地。
“同村老乡都是一家人,本应该好好团结,不能有占别人便宜的想法,俺承认这件事俺做得不对。”老李坦诚地说。此话一出,老辛也大度地原谅对方的过错,主动放弃诉权。二人终于重归于好。
构筑“大调解”工作体系
“基层派出所警力十分有限,一些看起来鸡毛蒜皮的纠纷和积攒已久的矛盾占用着大量警力资源。‘警司联调’这一模式的推出,大大缓解了我们矛盾调处的压力。让我们有更多的精力去从事重大案件的侦办。”陈疃镇派出所所长卢君峰说。
截至目前,日照市各“警司联调中心”共接到群众咨询4000余人次,联合调处矛盾纠纷300余起,成功率99%。其中化解3年以上积案33起,重大疑难纠纷170起,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逾千万元。与此同时,基层派出所日均出警率下降10%以上。
近年来,日照市司法部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构筑起衔接顺畅、运行高效的“大调解”工作体系。建起以区(县)、镇(乡)、社区、村四级调解网络为一体,以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为“两翼”的立体化调解网络。将692名村(社区)法律顾问纳入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发挥其法律专业优势,在矛盾排查和化解过程中树立法治权威,带动提高基层调解员队伍的专业化、规范化和法治化水平。
通过整合公安、卫生、人社、妇联、工商联等专业职能部门和各级商会、行业协会等社会专门力量,日照市相继在道路交通、医疗纠纷、劳动争议、婚姻家庭、保险、物业、商会等矛盾纠纷集中的行业和专业领域,成立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满足群众多样化需求。根据行业特点、地域特色和群体特长,日照市司法局指导建立起“大嫂调解”“党员老兵调解”“四老调解”“船老大调解”等10项具有日照特色的调解品牌。
“基层百姓生活中,无非是‘大病打吊瓶,大事上法庭’。小摩擦得不到及时化解,极易发酵升级成大矛盾。大调解的深入开展,使群众矛盾从末端治理向源头预防转变,实现了纠纷化解从事后处置向超前化解转变;同时,问题的发现方式从群众‘上访’向干部‘下访’转变,社会治理方式从被动维稳向主动创安转变。”日照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赵久成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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