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全媒体记者 蒋月阳)为贯彻落实司法部、省司法厅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相关部署要求,进一步明晰公共法律服务产品供给,保障人民群众基本公共法律服务需求,近日,市司法局制定出台了《日照市公共法律服务事项清单》《日照市公共法律服务事项指导标准》。
《日照市公共法律服务事项清单》梳理了11大类45项公共法律服务事项,明确了各事项的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获取方式、服务提供主体、服务政策法律依据,确保责任明晰、落实有力。《日照市公共法律服务事项指导标准》在《清单》基础上对具体项目的服务标准进行了细化,共11大类37项,结合实际情况,进一步明确了各项工作具体内容、要达到的标准等。
文件要求,各区县司法行政机关、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站、工作室)和各法律服务机构要对照《清单》和《指导标准》,认真组织实施,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积极整合法律服务资源,切实把法律服务事项落到实处。
《清单》《指导标准》的出台,使公共法律服务的概念更加清晰,为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开展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提供了指导,既便于接受广大群众对公共法律服务的监督,也有助于推动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公共法律服务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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