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全媒体记者 范开元) 5月20日上午10时,日照市“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启动仪式在万达广场举行。
市内部分出租车公司、外卖行业、快递企业负责人及员工代表;交警支队相关科室负责同志,交警支队、大队铁骑队员等150余人参加活动。
期间,兴业集团向交警支队捐赠了500顶安全头盔,出席活动的领导为外卖行业、快递企业人员分发安全头盔。
为营造“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活动氛围,参加活动人员还现场观看了交通事故警示教育片,分发宣传材料,车辆张贴安全提示车贴,并现场开展电动自行车挂牌活动。
据了解,通过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将进一步增强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佩戴安全头盔、汽车驾乘人员使用安全带的意识。
到2020年底,城市道路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安全头盔佩戴率将力争分别达到90%、70%以上,其中快递外卖行业骑乘人员安全头盔佩戴率达到80%以上;普通公路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安全头盔佩戴率分别达到70%、50%以上;汽车驾驶人安全带使用率达到90%以上,汽车乘车人安全带使用率达到70%以上,其中大中型客车、上高速公路行驶的车辆乘车人安全带使用率达到80%以上。
据了解,《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驾驶摩托车时,驾驶人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的,记2分,罚款50元。乘坐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罚款50元。
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罚款50元。机动车行驶时,乘坐人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罚款50元。
对于电动车驾驶人和乘车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头盔的,公安交警将对其进行批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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