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全媒体记者 解友财) 近日,有多位市民拨打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反映:他们在2009年在富和一区买的房子,房产证至今都还没办下来。
吴先生称,他2009年在富和一区2号楼购买了一套房子,合同上写着是商业住宅,使用年限70年,也交纳了契税、维修基金等相关费用,可是房产证却一直没办理下来。“我们当时是为了孩子上学才在富和一区买的房子,可是房产证一直没有办理下来,导致孩子在这边无法上学,我们每年都会找开发商和相关部门反映此事,可是一直都没得到解决。”吴先生告诉记者。
赵女士称,她也是2009年在富和一区1号楼购买了一套房子,当时开发商承诺会尽快给办理房产证的,可是这一拖就是10多年,到现在房产证也还没有办理下来。“当时由于没有给办理房产证,所以开发商同意10万元的尾款可以等房产证办理下来之后再交,可是后来孩子需要上学,我们只能把尾款交齐,提交了相关材料后,才能在这里上学。现在都交房10多年了,尾款我们也早就交齐了,可房产证还是迟迟办不下来,找开发商和相关部门反映,也没什么用。”赵女士告诉记者。
就此,记者采访了市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工作专班,工作人员表示:“富和一区1号楼、2号楼,是拆迁安置楼,属于村企合作的城中村改造项目,不符合日照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20)第4号《关于处理国有土地上已建小区不动产登记若干历史遗留问题专题会议纪要》的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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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2月7日印发的《关于国有土地上已建小区不动产登记若干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置意见》,适用于2016年1月1日前,在本市市区范围内(含东港区、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日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山海天旅游度假区)国有土地上已经建成,土地权属来源合法,但未完善用地或者规划建设手续的小区。对占用集体土地建设的小产权房、宅基地,列入拆迁改造范围的小区以及旧村(城中村)改造村民安置的小区,不适用本处置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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