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刘练常 朱会良)近日,日照开发区人民法院执行和解中心律师成功和解一起劳动争议纠纷案。申请执行人王某和被执行人日照某建筑有限公司负责人当场自愿达成和解协议。
今年3月份,日照开发区法院在全省率先成立执行和解中心,开展民事执行案件登记立案前和解工作。截至目前,该中心已成功和解案件6件,标的额4000余万元。
为确保执前和解工作有序推进,开发区法院选调3名执行法官成立执前和解团队入驻执行和解中心,负责执前和解登记立案审查工作,并由执行法官主动征询当事人和解意愿,对所有执前和解案件立“执保”案号,同步采取查控和保全措施。该中心还与某律师事务所签订合作协议,首批选定10名律师担任和解员,进一步壮大和解员队伍。
推进执前和解工作规范化,该院制定出台《关于民事执行案件执前和解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共包含36条规定,进一步明确执行案件和解准备、和解流程、和解协议效力等内容。同时,该院还制定和解员工作管理制度,明确和解员工作职责、和解案件适用范围、和解员和解应遵循原则、和解员回避事项等,并探索和解员考核激励机制,加强和解团队执行法官与和解员互动交流,指导和解员提升和解质效。
执行和解中心的成立,进一步拓宽了多元化解纠纷渠道,使开发区法院执行效率、效果均有显著提高。一季度,该院新收执行案件250件,执结144件,执结率51.58%,居全市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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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日照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