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全媒体记者 姚彩虹 通讯员 毕四伟)日前,记者从东港区司法局获悉,该区多举措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明确三阶段公示要求,打造透明执法。东港区制定《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制度细则》,明确事前、事中和事后三个阶段公示要求。目前,全区各执法部门在东港区政府网站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公示专栏已事前公示214条信息;执法活动过程中,行政执法人员主动表明执法身份,出示执法证件;事后做到执法决定信息公开发布,目前各执法部门在东港区政府网站公示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案件信息累计53000余条。?
完善全过程记录流程,规范执法程序。建立完善执法全过程记录的工作机制,规定对行政执法的程序启动、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等全部过程进行记录,将文字、音像等记录材料形成案卷;鼓励各执法部门增配执法记录仪、摄像机等执法设备,目前各执法部门配备执法记录仪760余台,照相机(摄像机)150余部,录音笔60余支,有力保障了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
细化法制审核规则,保证合法行政。制定细则明确法制审核的机构和人员、范围和内容、程序和责任。区公安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等为每个执法中队培养配备至少一名法制员,确保法制审核力量满足基层法制审核需求,鼓励法律顾问参与法制审核,作为法制审核力量不足的有效补充;确定法制审核流程图,明确送审材料报送要求和审核的方式、时限、责任,确保重大执法决定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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