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全媒体记者费洪芹) 为落实好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近日,市残联、市财政局联合下发《日照市残疾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方案》,继续实施残疾人意外伤害保险项目,保费标准为每人每年50元,其中,市财政补助30元,区县财政承担20元。
保险对象为具有本市户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本人自愿且符合基本参保要求的所有残疾人每人购买一份意外伤害保险。保险性质为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每次保险缴费的有效期为一年。参保人在保险期间内发生意外身故、意外伤害,按保险合同规定可获人身意外身故和意外医疗保障。
为持证残疾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旨在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建设,增强残疾人抵御意外风险能力,保障在发生意外伤害事故时获得经济赔偿,减轻政府、社会和家庭的负担,推进残疾人与全市人民同步进入小康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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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日照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