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全媒体记者 王九亮)3月31日,记者从市城市管理局获悉,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本采暖季市区供暖时间延长至4月7日24时,共延长7天。
根据《日照市供热管理办法》规定,本采暖季起,市区供暖时间为每年的11月15日至次年的3月31日,较以前延长16天(闰年17天)。考虑到近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为减少因停热导致的感冒流感,避免市民前往医院就诊时交叉感染,根据天气降温实际和疫情发展情况,将本采暖季市区供暖时间延长。增加费用将由市政府和供热企业共同承担,不向居民用户收取任何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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