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费洪芹)10月20日10时35分,日照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东港大队民警巡逻至日兰高速21KM处时,发现一辆鲁L号牌的小型汽车行迹可疑,立即示意该车靠边接受检查。
在要求驾驶人出示驾驶证时,该车驾驶人神色慌张地解释道,驾驶证未在车上,无法当场提供。民警通过驾驶人提供的身份证信息查询得知,该车驾驶人为宋某,他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民警立即将车辆暂扣,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宋某进行严厉处罚。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项 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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