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26日,市房管局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沟通协商后,依据《房产测量规范》《不动产权籍调查规程》印发了《关于规范房屋编号规则的通知》(下称《通知》)。
《通知》制定的目的和意义
房产测绘数据是基础性内容,是房屋交易、税费征收、不动产登记三项工作能够“一次办好”的重要基石。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一次办好”改革要求,市房管局坚持“依法依规、高效便民、共享共用”原则,以“一窗受理”、流程优化、信息共享为切入点,充分发挥数据资源共享的资源优势,进一步统一数据标准,实现房产数据各部门“无缝衔接”,用“数据跑路”代替“群众跑腿”。
《通知》让专业内容变得通俗易懂
(一)层数更直观。总层数依据规划许可证,各楼层按照规划审批图纸连续编号,对特殊楼层(如夹层、阁楼、复式房屋等)编号进行了明确要求。
1、对地下部分改为数字表述。考虑存量数据格式,将地下层原编号“B层”统一修改为“负整数层”,相应户号一并修改。如地下第二层的1单元3号储藏室以前显示为“B2层”,户号为“B2-(01)003储”,几乎房主都表示看不懂,现在将“B2层”改为“-2”,户号变为“(01)203储”,内容清晰,表达直观,百姓也容易看懂,同时便于技术人员操作。
2、对地上部分按照居住层表述。将地上第一层储藏室(车库)定义楼层名为“储藏层(车库层),对第二层住宅定义楼层名为“一层”。例如住宅的第一层,下面有储藏层,按照老百姓日常习惯,第一层住宅应该是101室或102室,但房屋权证上却标记为201室或202室,给生产生活带来不便,现在《通知》进行了修改,方便了办事群众。
(二)规范户室编号。以前建设单位或开发企业交房时采用自己编的单元号和户号,单元号大部分是自东向西编号,但也存在自西向东编号现象,户号的编号方式更是五花八门,导致房主实际使用编号与房屋产权证记载编号不一致,给房屋交易、税费缴纳、不动产登记带来非常多的麻烦,有的房主甚至无法落户。
《通知》明确了单元号和户号的编列都自东向西或自北向南顺序进行。这样老百姓的房产在交易、租赁时,买卖(租赁)双方都能准确知道房屋所在单元及户室号,确保该房屋位置唯一。
《通知》还对特殊户室(如夹层、阁楼、复式房间等)编号进行了统一要求。
《通知》立足于目前实际
目前未审核的预测、实测面积数据需按《通知》编号,已入库的存量数据不做修改。
《通知》中对编号设置格式进行明确表述,可操作性极强。各房产测绘机构表示《通知》贴合实际,可以拿来即用,并且极大降低了操作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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