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蓓蓓 通讯员 牟海龙) 4月10日傍晚,市区再次发生一起大货车致人身亡道路交通事故,为此,货车驾驶人徐某、涉案物流公司法人(安全员)金某、安全员尹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先后依法刑事拘留。这是继4月4日,日照市区发生大货车违规运营,致2人身亡后的第二起追责法人、安全员的案件。
当日18时许,徐某驾驶鲁L号牌超载重型自卸货车,沿日照南路由北向南行驶至焦柯庄村路段处,将由东向西横过道路的行人傅某辗轧身亡。
连日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专业侦查队持续发力,对该起事故及交通肇事案涉案企业开展深度调查。
经调查认定,徐某驾驶重型货车超载运输、未确保安全车速、未按规定避让行人,是致人身亡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同时,专案组民警发现,肇事车辆登记所有人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某机械工程有限公司存在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对公司驾驶人安全教育流于形式,为应付检查培训记录、驾驶人安全考试试卷造假,明知公司车辆存在严重超载等违法行为,依然放任在道路上通行,而不采取任何管理措施等安全管理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情形。
因涉嫌交通肇事罪,4月25日,车辆驾驶人徐某被依法刑事拘留;4月26日,涉案物流公司法人(安全员)金某、安全员尹某2人被依法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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