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3月6日讯(记者徐艳通讯员李继玲)近期,日照高速交警支队东港大队持续开展酒驾醉驾违法行为集中统一行动,突出中午、晚间重点时段,充分利用酒精含量检测仪、执法记录仪等执法装备,对违法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切实消除驾驶人侥幸心理,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3月4日晚8点58分,民警在日兰高速公路零点收费站查处酒驾违法行为时,发现一辆车号为鲁LZJ***的小型汽车驾驶人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遂示意该车驾驶人接受检查。
民警在对驾驶人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后,测试结果为酒精含量134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
随后民警将驾驶人带至医院进行抽血检测,并依法现场开具了强制措施凭证,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
经查询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该驾驶人徐某于2015年1月份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交警岚山大队查处,徐某没有汲取教训,这次又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被高速交警东港大队查获。
◥男子在医院接受抽血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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