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周伟 通讯员 范成云)近日,日照市行业主管部门下发通知,就进一步健全房地产开发项目统计工作制度,完善有关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确保企业开发经营有关情况及时上报,保证统计数据资料及时、准确、全面。
据了解,早在2017年6月,为全面掌握房地产业运行情况,日照市就制发了房地产统计报表,建立了房地产开发项目统计工作制度,在各区县主管部门和大多数房地产开发企业的配合下,取得了较好效果。但个别区县、部分企业仍然存在数据不准确、指标不完善、报表不及时等问题,影响了统计工作的准确性、时效性。
本次通知要求,各主管部门、各房地产开发企业要高度重视做好统计工作对于把握房地产市场动态、研判房地产业运行变化趋势、保证精准调控,促进全市房地产业的平稳健康发展的重要意义,按要求及时统计上报,做好市场分析预判,切实维护房地产市场有序发展。
通知明确了统计指标和报送范围等事项,将全市范围内所有房地产开发项目(含已建成、在建在售、待建项目等)纳入统计调查范畴,具体包括《日照市房地产开发用地情况统计表》《日照市房地产开发在建项目情况统计表》《日照市房地产开发项目预(现)售情况统计表》《日照市房地产开发项目验收交接及确权情况统计表》《日照市房地产开发项目规划服务用房移交情况统计表》《日照市房地产开发项目维修基金缴存情况统计表》《日照市房地产开发企业外地项目情况统计表》等7份统计报表。
根据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需填写本企业开发建设全部项目的明细信息,逐一填报,不可漏报,确保数据准确、规范,格式正确。统计报表实行月报和半年报相结合的方式,每月5日前报送上一月电子报表或填报说明,每年7月10日前、次年1月10日前同时报送半年、全年纸质报表,其他月份不用报送纸质报表。此举方便快捷,既可减轻统计工作人员奔波之苦和纸张打印负担,节约交通、纸张、印刷等费用,又能提高报表报送效率,让企业不用跑腿又省钱。
“对于当月数据与上月相比较无变化的,可仅报送数据情况无变化的说明,不报送当月报表。纸质报表、说明等资料要经企业负责人审核、签字。”工作人员提醒。
在报送渠道上,市区房地产开发企业(项目在主城区范围内日照街道、石臼街道、秦楼街道、香河街道、卧龙山街道)的电子报表发送邮箱或通过U盘拷贝电子版,东港区、岚山区等区县房地产开发企业则报送至所属区县住建部门,最终汇总上报。
通知指出,房地产统计工作与企业信用考评工作相结合,对统计工作突出的企业予以通报表扬,对不按时报送、数据不准确等情况予以通报批评。
新闻推荐
牛传兵一片日照大地欣欣然闻香煎饼出锅,用煎饼卷起“河山‘日照’传世巨书”,一口口咀嚼汉字摩岩——咀嚼诗韵石刻。这是...
日照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日照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