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蒋月阳 通讯员 胡科刚 王竹新)为进一步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升办理涉黑涉恶案件的业务能力和水平,2月15日,市中级人民法院邀请省高院相关负责人进行了题为“黑社会性质组织及恶势力的司法认定”的现场授课讲座。
讲座从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立法沿革、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司法认定、认定黑社会性质组织应当注意的两个界限、恶势力的司法认定、办理涉黑案件证据收集及审查判断要点等六个方面,对司法机关在办理涉黑涉恶案件中可能遇到的各类问题进行了深入权威的解读。
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市两级法院共受理涉黑涉恶犯罪案件15件97人,其中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3件31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恶势力犯罪团伙案件12件66人,已判决生效7件36人,对10名被告人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上的重刑,重刑率为27.78%,明显高于普通刑事案件。涉及罪名主要包括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迫交易罪,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以及非法拘禁罪、聚众斗殴罪、故意伤害罪、抢劫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强迫卖淫罪等。
下一步,全市两级法院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立足审判职能,不断提升办案能力和水平,继续做好涉黑涉恶案件的审理工作,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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