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9月6日讯(记者徐艳通讯员任晓)为加快构建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不断提高司法行政队伍服务“建设山青水秀美丽日照”的能力,近日,日照市司法局出台《日照市司法局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明确,乡村振兴战略设置总目标和年度分目标,通过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使村民法治观念和法治意识明显增强,群众参与社会治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明显提高,农村各项工作纳入法治轨道,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更加完善,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农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提升。
《方案》指出,要通过全面加强基层法律服务阵地建设、加强农村农民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深入推进“一村居(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加强农村普法宣传教育、深化农村法治文化建设、推进农村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着力解决村居(社区)因乱致贫问题、组建乡村振兴律师服务团、为保障农民合法权益提供专业高效的公证服务、完善农村法律援助工作网络、增强法律援助工作精准性、推动司法鉴定服务向基层延伸、提供农业农村发展需要的专业司法鉴定服务、强化法治人才保障、加强农村特殊人群教育、抓好农村社区服刑人员和安置帮教对象帮扶工作、为乡村振兴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等举措,切实增强司法行政系统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效性和针对性。
《方案》提出,要从四个方面加强工作保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强统筹规划、加强沟通协调、加强宣传引导,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上来,统一到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上来,切实做到组织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
《方案》确定成立由局党组书记、局长张桂伟同志任组长的日照市司法局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法制宣传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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