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论
看待恶俗婚闹现象时,有必要引入权利和法治视角。
民政系统在领证时向新人宣讲不文明婚闹行为危害,逐一签订《抵制恶俗婚闹承诺书》;公安系统进行专题研究,加大劝导、纠正、执法力度;团委、妇联在青年、妇女群体中发起遏制恶俗婚闹、倡导喜事新办的主题实践活动,且妇联要围绕妇女维权,开展杜绝骚扰亵渎伴娘、新娘主题活动……8月24日,山东日照市召开遏制恶俗婚闹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会议,就遏制恶俗婚闹行为进行了专题部署,引发社会关注。
把新郎绑在电杆柱上侮辱,撕扯伴娘衣裙,要求新人当众做不雅动作……恶俗婚闹受诟病已久,既不雅观,也偏离了公序良俗。此前还发生过“新郎遭灭火器猛喷险丧命”之类的悲剧;而有的地方出现的按尺度收费的“职业伴娘”产业链,也因此而生。
在此背景下,对那些逾越法律边界的婚闹,有必要因势利导。这无关干涉私域、多管闲事——在法治社会背景下,看待婚闹现象时,也有必要引入权利和法治视角。有些婚闹行为已伤害到公共文明,而不只是“私人行为”。
日照市就整治恶俗婚闹开出的“方子”,就颇具针对性。其做法可概括为宣传引导、舆论监督、执法打击“三部曲”。从行动路径看,主要是通过观念更新与执法加码,竭力杜绝恶俗婚闹,并在集中整治中形成“雷霆效应”,为崇尚文明新风的形成提供强劲推力。
这样问题导向的专项行动,契合民众期许。考虑到婚闹跟移风易俗关联紧密,那种温风化雨式引导倡导和高压打击结合的做法,显然不宜只是雨过地皮湿、一阵风就过,而应提升到公共文明的高度,进行靶向施治、精准治理——在拿捏好分寸、矛头对准“恶俗婚闹”并避免将打击面扩大化的前提下,实现常态化、长效性整治,并拓宽治理效力的辐射面和下沉层次,让更多人自觉跟恶俗婚闹说不。
□王甄言(公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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