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孙来彬) 近日,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日照市确定从2018年1月1日起,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范围为2017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退职人员(以下简称退休人员)。
这次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在调整办法上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适当倾斜“三结合”的办法,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待遇调整办法大体统一。定额调整主要体现社会公平,挂钩调整体现多工作、多缴费、多得养老金的激励机制,可以与缴费年限、基本养老金水平等因素挂钩,同时适当对高龄退休人员予以照顾,充分体现公平与效率相结合的基本原则。在调整过程中,具体到每一位退休人员,由于缴费年限、工作年限的不同,养老金水平不同等原因,实际调整水平具体到每一个人,也会有一定的差异。
定额调整,主要体现社会公平和制度统一,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实行统一标准,每人每月增加50元;挂钩调整,主要体现效率,激励多缴多得、长缴多得。具体分两部分计算增加养老金:第一部分,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实行统一比例,均按2017年1 2月本人基本养老金的1.7%确定月增加额。第二部分,根据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各自特点,采取不同的挂钩办法。企业退休人员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调整,将本人缴费年限分为15年(含)以下、16年至25年、26年至35年、36年至45年和46年以上等5个段,采取累计递进办法确定月增加额;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根据本人职务(岗位、技术等级)层级不同划分若干档次,每个档次以31元为基数确定月增加额;适当倾斜,主要考虑向高龄人员倾斜。2017年12月31目前,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以办理退休手续时按规定确认的出生年月计算,下同)、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和年满8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加15元、30元和60元养老金。同时,综合考虑不同年龄、不同情况人员以往年度倾斜标准等因素,对达到相应年龄的有关人员,再适当增加一定数额的养老金。
据测算,日照市今年养老金的总体调整水平为2017年退休人员人均基本养老金的5%左右。目前,日照市调整退休人员养老金工作正稳步有序开展,从2018年1月1日起增发的养老金将及时足额发放到退休人员手中。这是日照市自2005年以来连续第14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也是继2016年之后第3次同步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待遇,将惠及日照市21万名退休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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