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新闻 五莲新闻 莒县新闻
地方网 > 山东 > 日照市 > 日照新闻 > 正文

一女子朋友圈卖香烟被判刑

来源:黄海晨报 2018-05-22 06:30   https://www.yybnet.net/

本报讯(记者 姚彩虹通讯员 张伟 李娟)近日,东港区法院宣判了一起在微信上非法售卖香烟构成非法经营罪的案件,引起了不少市民关注。

当下,微商作为一种新兴商业模式被越来越多的人追捧,衣服、包包、零食、化妆品……朋友圈似乎成了一个无所不卖的大市场,然而朋友圈真的什么都可以卖吗?

其实不然,有些商品是法律禁止随意销售的,一不小心就可能构成犯罪。家住日照的女子赵某在没有烟草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铤而走险,从裴某、马某等人处购买大量韩国香烟,利用微信发布售烟信息、进行交易,再通过物流或快递的方式将“货物”寄送到各购买者手中。

经审理查明,2017年10月16日至10月24日期间,赵某售卖韩国香烟1400余条,非法经营数额共计160000余元。2017年10月25日,被告人赵某在向裴某处购买韩国香烟时被公安机关查获,当场扣押韩国香烟129条,非法经营数额共计17000余元。

东港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赵某违反国家规定,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情节严重,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其行为构成非法经营罪。根据全案情节,以被告人赵某犯非法经营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没收其违法所得。

据悉,烟草属于特殊商品,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规定,销售烟草必须持有烟草专卖许可证,并且需要有与住所相独立的固定经营场所才可;任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得通过信息和网络零售烟草专卖品。如违反规定,视情节构成违法或犯罪。此外,国家禁止经营或限制经营的产品还包括食盐、药品、黄金制品、彩票等等,随意通过网络销售亦是不允许的。 

新闻推荐

日照岚山海事处深化海上执法合作

本报讯(通讯员李倩)为打击海上违法犯罪行为,维护港口良好的安全和生产秩序,日前,日照岚山海事处与日照市港航公安局岚山港区...

日照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日照这个家。

相关新闻:
猜你喜欢:
素质能力大考验2018-05-22 05:21
评论:(一女子朋友圈卖香烟被判刑)
频道推荐
  • 济南:“码上商量”与百姓贴得更近
  • 数字赋能,拓展“商量”广度深度效度济南:“码上商量”与百姓贴得更近
  • 按下快进键 抢抓黄金期
  • 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京师幼儿园桌上推演,筑牢疫情防控线
  • “线上+线下”人社服务再升级
  • 热点阅读
    文牧野: 我一直追寻着真实与真诚... 王阳:《人世间》让人思考什么是活着... 国潮那么潮
    图文看点
    乡里乡亲
    张庭夫妇公司被认定传销 举报者:担心... 电影《花渡好时光》定档 回乡青年演... 从《少年》《下山》《踏山河》到《孤...
    热点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