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岚山讯(通讯员 刘新华)近日,岚山区人民检察院与岚山区公安分局联合会签《关于在全面开展检察公益诉讼工作中加强协作配合的若干意见》,规定建立公益诉讼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保障检察公益诉讼工作依法稳妥有序开展,及时排除开展检察公益诉讼工作中遇到的不当干扰,充分履行公共利益代表和法律监督机关的职能作用。
据介绍,公益诉讼联席会议的负责人由两单位正职或岚山区人民检察院分管公益诉讼工作的领导及岚山区公安分局分管食药环、经侦、法制大队等协作部门的领导担任,并设联络员一名,负责日常工作的联系和沟通,意见还规定了调查方式协作配合机制、线索移送机制,并规范移送线索程序,要求移送时必须将移送函、案件基本情况、相关证据材料及目录清单一并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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