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颁布实施已经15年了。15年来,全市各级各部门单位和企业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法》等各项法律规定,严格履行安全责任,不断推动安全生产法治建设,开创了全市安全生产的良好局面。按照可比口径计算,和2002年相比,全市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降幅均超过60%,亿元GDP死亡率下降超过90%,充分彰显了安全生产法治的力量。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健全公共安全体系,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对新时代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指明了方向。要实现安全发展,必须推进依法治安,首要的是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等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运用法治思维、法制手段推动解决安全矛盾和问题。
一是开展安全生产系列法律法规宣贯活动。知法是守法的前提。要把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纳入各级安全生产考核,各级党政领导干部要带头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增强安全生产法治意识,严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生命为代价”这条“红线”。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列入学习培训计划,结合本地区、本行业、本单位实际和事故案例学习,吃透法律精神,明确监管责任,落实监管要求。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在抓好自身学习的同时,组织宣讲团队,开展送法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全面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知识技能。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要增强学习自觉性,明确安全生产主体地位,牢记安全生产法定权利和义务,严格做到学法、懂法、守法。要丰富宣传形式,通过组织知识竞赛、演讲会、专题宣讲等活动,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法》。要融合全媒体,利用报纸、杂志、广播、电视和网络、微博、微信对《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进行系列解读,刊登警示案例、播发公益广告,营造人人关心安全生产、参与安全生产、监督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
二是强化安全生产执法工作。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各级各部门要把开展安全生产执法工作作为安全监管工作的主要手段,以落实《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各项规定,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为重点,全面开展执法工作。要督促企业严格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加大安全投入,强化安全教育培训,切实做到安全生产责任到位、投入到位、培训到位、基础管理到位和应急救援到位,夯实企业风险管控和事故预防的基础。要积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执法检查,针对不同行业领域、不同时段、不同作业群体和高危重点作业环节、违法非法生产经营行为开展执法,切实解决“想不到、管不到、治理不到”问题。
三是推进安全生产依法治理。法者治之端。要强化地方性安全生产法规建设,为执法、监管和治理提供法治保障,解决区域性安全生产突出问题。要落实法律责任,各地和各级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严格履行法定职责,按照“三个必须”的要求,形成安全监管的强大合力。要严格高危行业领域安全准入管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科学评估安全风险和防控能力,对与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直接相关的行政许可事项,依法严格管理。要严格执法规范,健全完善“双随机、一公开”和“四不两直”暗查暗访安全检查制度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规范执法程序和自由裁量,确保执法公开、公正,取得实效。要严格事故责任追究,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厘清每个环节、每个岗位的安全责任,严厉追责,同时对有关单位和个人,纳入安全生产“黑名单”,做到“一厂出事故,万厂受教育”,切实发挥事故警示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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