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隋言晨)11月9日,记者从日照市环保局获悉,日前,日照市制定印发《日照市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全力实现“2018年1月至2018年3月,全市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10%以上,2017年10月至2018年3月,重污染天数同比下降10%以上,二氧化氮(NO2)连续3个月及以上同比改善”的工作目标,坚决打好蓝天保卫战。
按照这一目标,针对秋冬季污染特征,日照市制定了强有力治污措施,进一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
建设完善空气质量监测网络体系。加快区县监测网络建设,2018年6月底前,辖区内所有区县全部建成包含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 O 2)、可吸入颗粒物(P M 1 0)、细颗粒物(PM2.5)、一氧化碳(CO)、臭氧(O3)六项参数在内的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点,其中,县建成2个以上,区建成1个以上,并实时对外发布信息;加快区域微站监测网络建设,按照以网划格、以格建站的原则,2017年12月底前,在市区范围内基本建成区域空气质量监测微站网络(一期),微站以监测可吸入颗粒物(P M 1 0)、细颗粒物(PM2.5)两项参数为主,抽取个别微站包含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 M 2 . 5)、一氧化碳(CO)、臭氧(O3)六项参数。
加快推进“散乱污”企业及集群综合整治。对已经排查出的“散乱污”企业,按照“先停后治”的原则,进行分类处置。列入淘汰类的,于10月底前依法依规关停取缔,实行挂账销号,坚决杜绝已取缔“散乱污”企业异地转移和死灰复燃。对新排查出的“散乱污”企业,责令立即停止生产,并限期完成关停取缔或进行综合整治。统筹开展“散乱污”企业集群综合整治,按照统一标准、统一时间表的要求,同步推进区域环境综合整治和企业升级改造。
加快散煤污染综合治理。不断提高冬季清洁取暖比例,实施以电代煤、以气代煤试点;严格落实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要求;加大洁净煤供应及储备力度,加快洁净煤配送体系建设,确保2017年采暖季市区、县城所有城中村及城乡接合部全部采用洁净型煤、气或电取暖,严禁使用散煤取暖;其他暂不具备清洁能源替代条件的地区,积极推广使用型煤、兰炭等洁净煤进行替代。
深入推进燃煤锅炉治理。从2017年11月1日起,凡存在瞒报漏报燃煤锅炉、煤气发生炉,完不成淘汰任务或弄虚作假的区县,严格问责;全面完成燃煤小锅炉“清零”任务;加快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2018年1月1日起,未改造完成的燃煤锅炉,一律停产改造;严格控制煤炭消费量。年内实现煤炭消费量净压减81万吨,全市2017年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在1227万吨以内。
切实加强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管理。系统排查无组织排放情况,重点是钢铁、建材、有色、火电、焦化等行业和锅炉物料(含废渣)运输、装卸、储存、转移与输送以及生产工艺过程等无组织排放,督促企业及时准确上报存在无组织排放的节点、位置、排放污染物种类、拟采取的治污措施等,分行业建立无组织排放改造全口径清单。加强无组织排放治理改造,各企业要制定无组织排放改造方案,在2017年12月底前完成无组织排放治理。自2018年1月1日起,未落实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的企业,各区县要依法予以处罚,并责令停产整治。
全面开展重点行业综合治理。扎实推进重点行业氮氧化物治理,自2017年12月1日起,浆纸行业碱回收炉通过优化生产工艺、治理设施改造等措施降低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外排烟气氮氧化物不得超过200毫克/立方米;自2018年1月1日起,国家和省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已有特别排放限值的行业(包括锅炉),新受理环评审批的建设项目全部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扎实推进重点领域VOCs治理任务,在2017年10月底前,全面完成VOCs治理任务;推动烟气排放自动监控全覆盖。
加快推进实施排污许可管理。加快重点行业排污许可证核发,2017年10月底前,全部完成电力、钢铁、水泥企业排污许可证发放工作。2017年12月底前,全部完成有色冶炼、原料药制造、农药等行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的,依法依规予以从严处罚。对不按证排污的,依法实施停产整治,并处罚款,拒不改正的,依法实施按日计罚。
严格管控移动源污染排放。严厉查处货车超标排放行为,建立对重点区域柴油车等高排放货运车辆的全天候、全方位管控网,确保公路货运车辆达标排放,倒逼企业加快提高铁路货运比例;加强国Ⅲ重型柴油营运货车管控,采取多种手段降低排放,推动车辆节能降耗、达标排放。自2018年1月1日起,达不到排放标准的国Ⅲ重型柴油营运货车注销车辆营运证;公安、交通运输、环保等部门建立执法联动机制,加大对重型柴油车的执法力度,每月对重型柴油货运车辆集中停放地、主要通行道路和物流货运通道开展联合检查,查处一批不安装车载诊断系统(OBD)、篡改OBD限扭要求、DPF工作不正常、不添加车用尿素或尾气监测不达标重型柴油车,定期向社会公布处罚信息。
强化工程机械污染防治;加快淘汰高排放的老旧船舶、工程机械、农业机械、港作机械和民航特种车辆设备;港口码头和民航通用机场禁止使用冒黑烟作业机械;加强船舶污染控制,积极推进港作船使用硫含量≤0 . 5 % m / m的燃油工作。
强化面源污染防控措施。严禁秋季秸秆露天焚烧;全面加强扬尘控制管理;推进露天矿山综合整治;减少烟花爆竹燃放。
深入推进工业企业错峰生产与运输。钢铁行业实施部分错峰生产;建材行业全面实施错峰生产;大宗物料实施错峰运输,加大疏港车辆管理,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港口集疏运车辆尽量避免进出港区,若生产急需,必须使用国Ⅳ及以上排放标准运输车辆。
妥善应对重污染天气。统一预警分级标准,科学判断每一次重污染过程,从严从高启动预警响应。完善预警分级、解除及打断判定等标准,将预警分级标准中的空气质量指数(AQI)日均值调整为按连续24小时(可跨自然日)均值计算;预测或监测空气质量改善到轻度污染及以下级别且将持续36小时以上时,可以解除预警;预测发生前后两次重污染过程,但间隔时间未达到解除预警条件时,应按一次过程从严启动预警。同时,空气质量监测AQI已经达到重度污染及以上级别且预测未来12小时不会有明显改善时,要根据实际情况尽早启动或升级预警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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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日照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