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张超)
11月3日,记者从日照市岚山区司法局获悉,为切实加强在矫渔民这一特殊群体的社区矫正工作,该局针对12名从事渔业生产的社区服刑人员单独成册、分类管理,初步建立了符合渔民特色的矫正监管新模式。
根据渔民出海时间周期长的原因,采取宽紧结合的管理措施。适当放宽在矫渔民报到、教育学习、社区服务的时间要求,结合生产实际将教育学习和社区服务集中到休渔期间开展,保障其正常的生产生活;在矫渔民在海上作业期间,建立每周必须通过船上卫星电话向司法所进行1次电话汇报制度。
同时,加强对在矫渔民的监督管理,将在矫渔民报到、学习、社区服务等活动单独开展,同时核实登记在矫渔民外出捕捞的渔船船号、船长信息,并由社区服刑人员居住的村居出具从事渔业生产相关证明,严把关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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