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新闻 五莲新闻 莒县新闻
地方网 > 山东 > 日照市 > 日照新闻 > 正文

日照市1至4级工伤人员伤残待遇调整

来源:日照日报 2010-06-01 02:38   https://www.yybnet.net/

本报讯(通讯员 芮永亮 阚磊)

日前,为切实保障全市1至4级工伤人员和供养亲属的生活,日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联合财政部门下发通知,对全市1至4级工伤人员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供养直系亲属抚恤金标准进行调整。

据了解,此次的调整范围是:企业、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中2009年12月31日前享受伤残津贴的1至4级工伤人员(不包括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工伤人员)、经批准领取生活护理费的工伤人员和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因工死亡人员(含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领取养老金期间死亡人员)供养亲属。

调整标准包括:伤残津贴,一级伤残月增165元,二级伤残月增160元,三级伤残月增155元,四级伤残月增150元;生活护理费,以2009年统筹地区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进行调整,调整比例按《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执行;供养亲属抚恤金:配偶每人每月增加70元,其他供养亲属每人每月增加60元,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元。

调整上述三项待遇所需费用,已参加工伤保险单位的工伤人员的有关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未参加工伤保险单位的工伤人员的相关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

据悉,目前全市享受以上三项工伤保险待遇的统筹内人员共有429人,调整后,日照市工伤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供养亲属抚恤金月人均待遇水平分别达到了1263元、932元和604元。 

新闻推荐

日照市将建立健全中医药服务体系

本报讯(记者 许静)日照市将利用3到5年的时间,在全市建成功能完善、特色突出、基本满足人民群众需求的中医药服务体系。这是记者从5月31日召开的全市中医药发展大会上获悉的。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梁云...

日照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日照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

相关新闻:
猜你喜欢:
评论:(日照市1至4级工伤人员伤残待遇调整)
频道推荐
  • 济南:“码上商量”与百姓贴得更近
  • 数字赋能,拓展“商量”广度深度效度济南:“码上商量”与百姓贴得更近
  • 按下快进键 抢抓黄金期
  • 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京师幼儿园桌上推演,筑牢疫情防控线
  • “线上+线下”人社服务再升级
  • 热点阅读
    文牧野: 我一直追寻着真实与真诚... 王阳:《人世间》让人思考什么是活着... 国潮那么潮
    图文看点
    乡里乡亲
    张庭夫妇公司被认定传销 举报者:担心... 电影《花渡好时光》定档 回乡青年演... 从《少年》《下山》《踏山河》到《孤...
    热点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