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资金托管机构如何保证交易资金的安全?
为规范房地产二级市场,保障房产交易安全,市房管局监管中心与有关商业银行合作(以下称监管银行),在监管银行开设“存量房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存款账户”,委托办理交易资金的代收代付结算,共同进行资金监管。该专用账户不能支取现金,实行“三点一线”式的资金流转方式,即交易资金由协议约定的买方账户转入专用账户,登记完成后再由专用账户转入卖方账户;若出现无法办理产权过户的情形,资金会由专用账户退回买方交款账户,切实保障交易资金的安全。此外,监管中心受委托监管的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既不属于其资产,也不属于其负债;交易结算资金不提现、不收取手续费、按银行同期活期利率计息,从而保障了交易双方的资金安全,维护了交易双方的权益。
十五、办理资金托管,需要签订什么协议?
交易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确定进行资金托管的,应持相关资料到市房管局监管中心提出申请,共同签订《日照市存量房交易资金托管协议》。协议内容包括选择资金监管银行及专用账户、协议托管资金数额、买卖双方户名及账号、存款时间、转款方式等。
十六、买方将交易资金存入专用账户进行托管,托管机构会出具什么样的证明?
买方到银行转款成功后,托管银行会出具专用的收款凭证,买方将协议监管资金全部转存以后持该专用的收款凭证到监管中心换取《日照市存量房交易资金托管证明》,凭《日照市存量房交易资金托管证明》及其他办证手续办理产权过户。
十七、完成产权过户后,如何办理转款?
房屋登记手续完成后,卖方有两种转款选择方式:批量转款和个人转款。
批量转款,是在房屋转移登记完成后,由监管中心在规定时间到托管银行申请办理转款手续,托管银行将监管资金转到卖方账户下,无需卖方当事人到场。
个人转款,是由卖方当事人在房屋转移登记完成后,凭有关资料到托管银行办理转款手续。
十八、因房屋不具备转移登记条件或买卖双方约定终止交易的该如何退回交易资金?
因房屋不具备转移登记条件,登记机关予以退件的,买卖双方当事人应在取回申报资料后,根据《资金托管协议》的约定到市房管局监管中心办理转款手续,监管资金及其利息退回买方账户;因买卖双方约定终止交易的,由买卖双方当事人共同到市房管局监管中心办理托管解除手续,交易资金由专用账户退回买方账户。
十九、贷款购买二手房,可以办理资金托管业务么?
可以。买方先将首付款存入专用账户,凭首付款的收款凭证到贷款银行办理贷款手续,贷款银行审批放款,将款项存入买方存款账户,再由买方将款项转入专用账户,全部托管资金到账后,买卖双方办理转移登记手续。
二十、办理资金托管需要哪些资料?
交易双方的身份证、双方在约定托管银行开设的个人结算账户、房屋所有权证及网上签订的《日照市存量房买卖协议》,以上资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丁福昌)
新闻推荐
本报讯(记者 周伟 通讯员 赵莉)为保障今冬供暖质量,确保市民温暖过冬,连日来,市热力公司针对冬季供暖实际情况,通过加大煤炭储备,调整供暖网络,及时调节用户的供、回水温度等措施,满足市民用热要求。 ...
日照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日照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