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日照 今日五莲 今日莒县
地方网 > 山东 > 日照市 > 今日莒县 > 正文

41种犬在日照城区禁养 违者予以没收,按每只犬二千元以下并处罚款

来源:黄海晨报 2020-11-23 09:04   https://www.yybnet.net/

全媒体记者 辰爱民 报道

本报讯 为规范日照市养犬管理,提升城市文明程度,保障市民人身安全,根据《日照市城市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日照市城市建成区内严禁饲养大型犬和烈性犬。

大型犬是指标准体高超过60厘米(站立时从地面到肩部最高点的距离)且体长超过100厘米(自两耳连线中点沿背线到尾根处的距离)的犬只。

烈性犬包括藏獒、狼青、德牧、牛头梗等41种,含其他獒犬以及含有上述犬血统的杂交犬。

主城区城市建成区为,北至山海路、西至青连铁路、南至上海路、东至黄海的区域。

岚山城区城市建成区,北至坪岚铁路、西至沈海高速、南至绣针河、东至黄海的区域。

莒县、五莲县人民政府自行划定城市建成区,并向社会公布。

《日照市城市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 城市建成区内饲养宠物不得影响环境卫生和他人日常生活。

养犬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得饲养烈性犬、大型犬

(二)不得在禁止养犬区域养犬

第一百零三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饲养烈性犬、大型犬,或者在禁止养犬区域养犬的,由公安机关责令限期处理;逾期未处理的,予以没收,可以按照每只犬二千元以下并处罚款。

新闻推荐

让孩子们把红色精神弘扬下去

全媒体记者管玉杰11月8日,在莒县洛河镇大汪头村赵景山老人家中,一群穿着红马甲的小学生正在忙里忙外地帮着收拾家务。...

莒县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莒县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

相关推荐:
猜你喜欢:
评论:(41种犬在日照城区禁养 违者予以没收,按每只犬二千元以下并处罚款)
频道推荐
  • 济南:“码上商量”与百姓贴得更近
  • 数字赋能,拓展“商量”广度深度效度济南:“码上商量”与百姓贴得更近
  • 按下快进键 抢抓黄金期
  • 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京师幼儿园桌上推演,筑牢疫情防控线
  • “线上+线下”人社服务再升级
  • 热点阅读
    文牧野: 我一直追寻着真实与真诚... 王阳:《人世间》让人思考什么是活着... 国潮那么潮
    图文看点
    乡里乡亲
    张庭夫妇公司被认定传销 举报者:担心... 电影《花渡好时光》定档 回乡青年演... 从《少年》《下山》《踏山河》到《孤...
    热点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