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蒋月阳
“心有猛虎,细嗅蔷薇。”这是英国诗人萨松的经典诗句,贴切形容了人性中阳刚与阴柔的两面。而在莒县人民检察院,也有这样一位猛虎嗅蔷薇的女检察官杨秀凤。
大学毕业后,杨秀凤便开始奋斗在刑检工作的第一线,九年如一日,无一错捕错诉,无一超期羁押,无一因案件处理不当而引起的涉检上访。在省人民检察院组织的全省公诉人业务比赛中荣获“优秀公诉人”,在全市组织的公诉人业务比赛中荣获公诉业务标兵,先后荣立个人三等功多次、多次被本院评为先进个人———
9年的公诉生涯,从最初的跟班学习办案到直接独立承办大要案,杨秀凤一步一步踏实地成长着。从“象牙塔”里理论学习研究转为办理基层最普遍的交通肇事、故意伤害等轻微案件,那时的杨秀凤也曾因缺少经验而感到迷茫。案件办理工作没有任何技巧可言,只有从不断的实践中积累经验,从而能够以沉着冷静的心态应对司法实践中的每一次考验。
“我是一名检察人员,秉公执法、坚持正义、还原真相是我的使命,也是我的责任。”杨秀凤常说,只有常怀公正严谨之心,对每个细节锱铢必较,对每次质疑严谨取证,才能让每起案件得到最公正的判决。正是由于坚守着这样的信仰,杨秀凤在办理每起案件时总是认真审查证据、细致讯问犯罪嫌疑人、核实关键证人。
在杨秀凤看来,检察机关的司法办案既要有力度,也要有温度。2017年年底,杨秀凤在办理犯罪嫌疑人王某等四人非法拘禁案时,经认真审查证据材料发现,该案因犯罪嫌疑人王某怀疑其丈夫与被害人丁某存在不正当男女关系,遂约其他犯罪嫌疑人拘禁被害人到荒山野岭,还对其进行殴打侮辱,导致被害人身体多处受伤。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王某时其深刻反省、愿意赔偿被害人损失并真诚道歉,但又委屈其在婚姻中的尴尬关系,同时也担心会给孩子带来不好的影响。作为女人,杨秀凤理解王某的难处,但也深刻批评了其处理问题的手段措施不正当。“司法的目的不仅仅在于惩罚犯罪,更在于修复破坏了的社会关系,并使之矫正。”秉持这样的想法,杨秀凤先后12次走访公安机关、当事人双方及家属,最后,犯罪嫌疑人方当面对被害人丁某道歉并获得了被害人的谅解,双方达成了赔偿协议,王某也与其丈夫恢复了婚姻关系。
2015年3月,杨秀凤在办理两件失火案时发现了一些相同点:首先,两个案子的嫌疑人都是某镇的农村妇女;其次,两案件均是嫌疑人在整理田地焚烧枯草时导致山火;最后,两案均发生在2014年3月份,前后相距仅5天。于是,杨秀凤向莒县法院提出在防火险要季节回案发地审判的建议,得到了莒县法院的采纳和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2015年3月30日,庭审在两被告所在的长宁社区进行,党委、政府领导及工作人员、林区附近的村民等共4000余人参加了旁听,达到了以案警示、预防火灾案件发生的良好社会效果。
没有豪气冲天的壮举,只有踏实平凡地工作。虽算不上惊天动地,却一样震撼人心。信奉“伟大出自平凡”的杨秀凤用奋进、秉公和奉献,在钟爱的公诉检察岗位上,继续描绘着属于公诉检察人的多彩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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