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日照两级法院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注重内外协同,加强诉源治理,全面构建多元解纷大格局,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将部分矛盾纠纷止于源头、化于萌芽。日照中院、莒县法院“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工作被省委政法委确定为“司法责任制配套改革创新点”。
从法院主推到党政主导推动形成多元解纷大格局
日照中院积极争取党委工作支持,日照市委、市政府于 2016年专门出台《关于完善“向前一步”多元化解矛盾纠纷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将多元化解矛盾纠纷工作纳入全市综治工作考核。
两级法院均设立了诉调对接中心,搭建起集诉讼指导、诉前分流、委托调解、司法确认、案件速裁等多项职能于一体的服务平台。日照中院先后与市司法局、仲裁委、保险行业协会等20余家单位建立了诉调对接工作机制。
今年,日照中院又与市金融办等部门建立协作机制,进一步畅通民营企业纠纷解决渠道,多起涉重点民营企业案件通过委派调解诉外妥善化解。同时,全面推开道交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改革工作,与交警、保险、鉴定等7个部门密切配合,构建起交通事故一体化处理平台,实现了纠纷全流程在线处置。
从“善争好讼”到“一调百顺”创新探索多元解纷新模式
日照中院积极发挥牵头引领作用,下发了《关于深入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的意见》,并在今年的《司法改革工作任务分解落实方案》 中,明确多元解纷的目标任务、具体措施、完成时限,并逐月调度。
日照中院在全市推广莒县法院多元解纷经验,精心构筑诉外解纷“防护线”和“过滤网”。莒县法院在全县 1026 个村居、社区发展司法联络员,把他们培训成为化解和预防矛盾的得力助手。 10处人民法庭对辖区矛盾纠纷实行立、审、执、访“全案承包”、就地化解,每年化解纠纷 3000余起,无一信访。推动建立三级“社会矛盾调处中心”,积极争取由莒县县委政法委牵头,成立县、乡镇(街道)、村居(社区)三级“社会矛盾调处中心”,并在县一级设置6个专业化调解小组,财政专款补贴,政法委统一考核。 矛盾调处中心每年受理并化解矛盾纠纷 4500余起,有效减轻了法院的收案压力。
在全市法院收案逐年递增的情况下,莒县法院收案连续三年不升反降,占全市法院的收案比例从2015年的32.7% 下降到2018年的22.6% ,涉诉信访案件总量亦由全省前列直线下降到目前的个位数,摘掉了“莒人好讼”的帽子,《人民法院报》《法制日报》先后予以报道,该院也被省法院确定为“全省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示范法院”。
在“莒县经验”引领下,全市各基层法院相继推出各具特色的多元解纷工作模式:东港区法院引入律师和专职调解员在诉前调解室值班开展调解工作,开发区法院开展“无讼社区”创建活动,五莲县法院推进家事审判改革,被确定为“全省家事审判方式改革试点法院”,形成了“多点开花”的良好局面。
从诉源治理到案源治理夯实诉讼内源头治理新机制
日照法院建立健全法院内部治理新机制,实现案件在法院内部的分流过滤。试行“鉴定前置”,指导基层法院对尚未起诉立案但需进行鉴定的纠纷,探索实行诉前委托鉴定。岚山区法院自2015 年以来,诉前委托鉴定 1250 件,占全部委托鉴定总数的62% ,诉讼中委托鉴定数量明显下降,因司法鉴定导致案件中止的情形明显减少,缩短了办案周期。
推行“繁简分流”。日照中院结合司法责任制改革,在全市法院组建专门速裁团队,实行繁简分流。五莲县法院速裁工作成效明显,去年以来共审结民商事案件4732件,其中分流到速裁审判团队2725件,分流率达到57.6% ,调撤率达到77.3% ,服判息诉率达到 98.7% ,当庭裁判率达到78.2% ,平均审理时长仅为18天,“快”字品牌得到了当事人和律师的一致好评。
创新“驻庭执行”模式。为切实解决偏远乡镇案件执行不便、当事人来回奔波等问题,日照中院指导岚山区法院在黄墩镇驻地设立“人民法庭执行团队”,试行“驻庭执行”模式。该执行团队自2018年5月设立以来,共执结案件420件,占全院执结案件总数的 37.1% ,平均办案天数减少 47.2天,推动了辖区四个偏远乡镇执行案件“零障碍、低成本、高效率”解决,也从源头上化解了大量矛盾纠纷。
胡科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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莒县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莒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