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9日上午,莒县宣传贯彻《日照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启动仪式在沭河公园钟楼广场开幕。此次活动以“学文明条例 做文明市民创文明城市”为主题,由莒县县委宣传部、莒县文明办、莒县创城办主办。
当日,莒县住建局组织沭河公园志愿者为游园市民发放了莒县新时代文明实践“学文明条例 做文明市民 创文明城市”倡议书,为市民讲解倡议书内容,积极倡导市民自觉遵守《条例》相关规定,做文明的先行者、传播者、践行者和监督者。 (本报记者 王霞 通讯员 姚慧子 项群沛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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