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地化解矛盾,确保“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是“枫桥经验”的精神实质和价值所在。50多年来,“枫桥经验”不断丰富发展,成为基层社会治理的成功典范。为有效传承并发扬这一优秀经验成果,不断拓展“枫桥经验”新的时代内涵,日照市司法局抢抓发展机遇,在实践中完善“三项机制”,强化“四个保障”,打造“五个品牌”,有效提高了矛盾纠纷化解水平,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一、完善“三项机制”,构建人民调解“新常态”
一是建立网格化管理机制。各乡镇(街道)实行三级网格划分,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为一级中网格,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为二级小网格,各自然村以500人口为一个单位,划分为三级微网格。每个微网格确定一名网格管理员,负责本网格内的民情信息上报和矛盾纠纷化解,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员同时作为法治宣传员、维稳信息员、特殊人群管理员的“四员一责”职能。
二是构建一站式调解服务机制。按照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总体布局,在县级层面,各区县司法局全部建成集“法律服务咨询解答、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困难群众维权扶困、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四大基本功能于一体的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在乡镇(街道)设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在村居(社区)设立司法行政工作室,汇集各医疗纠纷、道路交通、劳动争议等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集中统一办公,搭建一站式调解服务平台。
三是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以东港区为试点,建立“1+N”多元化矛盾纠纷调解机制。“1”,即建立1个区县矛盾纠纷调解指挥中心,履行热线受理、分析研判、协调指挥、分类督办、监督检查等职能,全面掌控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形成了人民调解快速反应和全程督导平台。“N”,即在区县各级各层面建立由乡镇(街道)调委会、村(社区)调委会以及各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等组成的N个调委会,形成互联互通、上下衔接、左右配合的“大调解”网络体系。
二、强化“四个保障”,夯实人民调解“新根基”
一是夯实阵地保障。按照新一轮基层基础建设提档升级规划要求,我们坚持“三个同步”推进人民调解阵地建设。一是与区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同步,建设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办公用房不低于60㎡。二是与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站同步,建设人民调解工作室,面积不低于40㎡。三是与村(社区)司法行政工作室同步,建设人民调解室,面积不低于30㎡ 。
二是落实经费保障。各区县在认真落实财政部、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经费保障的意见》的基础上,采取“以奖代补”“以案定补”等措施,多方解决调解经费问题。
三是强化队伍保障。通过争取政府购买和财政补贴相结合方式,积极发展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在乡镇(街道)调委会,各区县结合退伍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招聘工作,为每个乡镇(街道)司法所配备2—3名公益性岗位人员,专职从事人民调解工作,大大充实了基层调解队伍。
四是加强信息化保障。在学习借鉴外地先进经验的基础上,以“互联网+”思维,积极创新人民调解工作平台,构建矛盾纠纷快速处置机制,推出并运行基于大数据支撑的“智慧调解”信息系统,推动人民调解工作创新发展,打通了司法为民的“最后一公里”。
三、打造“五个品牌”,开创人民调解“新局面”
一是沙盘调解。在农村,相邻关系牵连的事项众多,如房屋间隔、道路通行、排水、采光、树木、土地等,都可能引发纠纷。纠纷发生后,当事人受条件限制,说不清、道不明,难以将争议事项描述清楚。调解员需先到现场查看,再制定调解方案,无形中增加了成本。针对这一情况,莒县司法局夏庄司法所所长庄乾山,在多年从事调解工作中摸索出一套独创绝技——“沙盘调解法”。他根据当事人反映的问题,通过沙盘再现纠纷现场,直观明了,利用沙盘制定调解方案,使双方当事人通过沙盘摆设,陈述己方意见,最终达成协议,既省时又省力。
二是大嫂调解。为充分发挥农村、社区妇女干部立足家庭、感情细腻、热心公道的工作优势,市司法局与市妇联联合,为每个村(社区)选聘了1名“大嫂调解员”。新聘任的“大嫂调解员”来自基层、生活工作在基层,带着“一股子乡土味儿”,以邻家大嫂身份参与到纠纷的解决,在具体调解纠纷时,与矛盾纠纷双方比较熟悉 ,有利于把一些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防范在早期、解决在萌芽状态,成为化解源头矛盾,谋求社会和谐的“调和剂”。自从有了“大嫂调解员”,基层60%的矛盾纠纷都由她们调解完成,今年以来,全市由大嫂调解员参与调解的案件达1000余件,真正发挥了女性“半边天”的作用,成为维护社会稳定的中坚力量。
三是首席调解。为解决制约基层调解人员瓶颈,各区县从在基层长期工作过的老党员、老教师、老政法干警中选聘了工作资历深、有一定法律常识、热心调解工作的老同志为专职调解员,以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分派到各乡镇(街道)担任“首席调解员”。这些专职调解员定期到辖区司法所上班,除负责重点疑难纠纷案件化解的同时,还担负着为党委政府收集舆情进行分析研判,同时还担任乡镇(街道)调解工作的工作指导员和业务培训员,实现了人民调解工作的专业化、社会化、职业化。
四是专业调解。根据矛盾纠纷发生的行业规律和专业特点,各区县司法局分别从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人社局、教育局、卫计委等单位聘请具有丰富工作经验的离岗老干部担任各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的专职调解员;从重点行业和部门中筛选聘用资深专家和技术骨干,成立矛盾纠纷化解专家顾问团,由区县指挥中心依据矛盾纠纷的性质和行业特点,随时调度派遣,参与矛盾纠纷调处;东港区还在教育、卫生、旅游、城市管理等10个行业区域设立了专业性调委会,分别聘用3—5名专家型人员专职从事调解工作,大大增强了纠纷调处的权威性和专业性,提高了人民调解的公信力。
五是律师调解。近两年来,在全市各级法院、信访部门全部建立了律师坐班调解制度,及时为当事人化解纠纷。今年以来,在全市部署开展了“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采取政府采购、自主选派等形式,组织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与全市3029个村(社区)签订常年法律顾问合同,实现了法律顾问在村(社区)的全覆盖。
“岁月不居,‘枫桥经验’长青。下一步,我们将不断探索多元化的矛盾和纠纷调处新机制,前延矛盾排查新触角,创新纠纷化解新模式,完善基层治理新功能,切实将矛盾和纠纷消灭在萌芽,化解在基层,不断书写新时代日照‘枫桥经验’的新篇章。”日照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张桂伟满怀信心地说。
(康广峰刘玲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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