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管玉杰 通讯员王素洁)记者从莒县公安局获悉,该局近日破获一起污染环境案,4名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
根据群众举报及前期摸排走访,莒县公安局食药环侦大队对莒县城阳街道某村养殖区进行现场执法检查,发现翟某、于某、翟某某和赵某等人正在进行电镀生产,在其厂房内发现3套电镀设备、1批电镀件和硝酸、酸锌柔软剂、酸锌光亮剂等电镀原料和已使用的6瓶硝酸,还发现3桶盐酸和2个用完的盐酸空桶以及2箱硝酸。
经查,犯罪嫌疑人翟某、于某、翟某某和赵某等人在未办理任何许可手续的情况,从外地购进二手电镀设备在李某的出租房内进行电镀生产,电镀项目工艺为除锈、清洗、镀锌、钝化等工序,其将清洗槽和清洗桶内的废水,直接使用水泵抽出并利用塑料料管道,将废水排放到厂房南墙外的土沟内,渗漏到地下。
经检测,该废水中含有盐酸、锌、硝酸、光亮剂、柔软剂等污染成分,在未经任何处理的情况下,直接排放到土壤中,严重污染环境。同时,审查发现犯罪嫌疑人翟某和于某在未办理易制毒危险化学品备案登记的情况下,从临沂购进5桶盐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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