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黄宇琨通讯员洪月丽)7月15日,浦北县公安局生态安全警察大队对涉嫌环境违法的嫌疑人苏某某、宁某某执行行政拘留。
这是浦北县公安局生态安全警察大队又一次对涉嫌破坏生态领域违法犯罪执行强制措施,彰显了浦北生态警察对涉嫌环保领域违法犯罪行为零容忍的态度。
2017年5月至2018年1月期间,违法行为人苏某某、宁某某在浦北某公司工作中篡改、伪造环境监测数据报告,构成环境违法,于2018年6月被环境执法人员立案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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