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讯12月19日晚,广西高速交警七大队执勤民警在巡逻中查获一名酒驾司机。
当晚10时许,执勤民警巡逻至大寺收费站附近高速路时,发现一辆桂A车牌的小车停在应急车道上,驾驶员正在车旁喝水,这一举动引起民警注意。当民警上前盘查时,看到该车驾驶员略显醉态,身上散发着浓浓的酒气。当民警询问驾驶员将车辆停靠在这里的原因时,驾驶员自称自己虽然喝了酒,但是绝对没有开车,是朋友送他到这里,然后走了,自己则在等代驾过来帮开车。随后,民警使用酒精测试仪对其体内酒精含量进行测试,结果显示为130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在民警的多次盘问下,驾驶员吕某最终承认自己酒后开车上了高速。
吕某称,19日晚他在朋友家吃饭时喝了米酒,由于觉得饮酒开车上高速很危险,就叫了代驾,但是,喝酒的地方是在村里,叫的代驾不愿意进村接他,于是他就把车开到收费站附近的地方,等代驾来。
民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吕某醉酒驾驶的违法行为,处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并对其约束至酒醒。据交警介绍,由于吕某的行为涉嫌危险驾驶罪,还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潘洪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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