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肖鑫)根据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和自治区气象台会商,受不利气象条件影响,全区将出现明显的区域性污染天气过程,首要污染物为PM2.5。为预防污染天气的发生,最大程度降低污染天气对公众造成的危害,12月8日,钦州市启动污染天气Ⅲ级(黄色)预警应急响应。
连日来,钦州市各部门迅速行动,齐抓共管,合力打赢蓝天保卫战。12月10日夜间,副市长李从佳带领市生态环境局和市大气办开展动态巡查,对沙埠小学周边在建工地、蓬莱大道、325国道、大货车进城冲洗点等地进行巡查,并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12月13日,李从佳组织召开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专题会,分析研判近期天气状况,通报近期大气污染防治应急工作开展情况,提出下一步工作要求。市气象局每天对钦州市气象条件进行分析和预报。市大气办联合市生态环境局派出巡查组,重点巡查国控站点周边建筑施工扬尘、道路扬尘、露天焚烧等。市住建部门派出巡查组巡查工地,督促施工工地落实裸土覆盖、喷淋洒水等降尘措施。公安交警部门对国控站点周边蓬莱大道南珠东大街路口和金海湾东大街路口车辆进行分流。各县区加强对环境空气国控站点周边主要道路进行清扫保洁和洒水降尘。
今年以来,钦州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截至12月12日,空气质量优良天数324天,优良率(达标率)为93.6%,同比上升1.4个百分点;细颗粒物 (PM2.5)全市平均浓度为31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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