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讯“我骑的不是电动车吗,怎么还要驾驶证?还要被拘留?”11月19日,面对冰冷的手铐,钦州女子潘某懵了。
11月8日11时许,钦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四大队民警在该市子材东大街和扬帆大道路口,开展交通违法整治行动,潘某驾驶的轻便两轮摩托车由于涉嫌超员被拦下。通过检查后,民警告知潘某,其驾驶的车辆为轻便两轮摩托车,需要取得驾驶证才能驾驶,由于潘某不能提供驾驶证,民警依法对其车辆进行暂扣处理。
得知车辆会被暂扣,潘某情绪激动起来,辩称自己的车是电动自行车,并不是机动车。民警解释,新的国标颁布之后,其所驾驶的超标电动车已进行机动车牌照登记,应视为机动车,这辆车的机动车号牌和机动车行驶证均可以证明。
听完讲解,潘某说这是变相罚款,无理取闹持续了半个小时,才在民警劝导下停止。
11月19日潘某前来大队处理时,经核实潘某竟是无证驾驶。经报请钦北分局同意,对无证驾驶的潘某处以罚款300元、并处拘留3日的处罚。其超员、不戴头盔等违法行为也将面临罚款150元和50元的处理。
当日下午交警四大队将潘某送至拘留所执行拘留。(覃成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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