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2月26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五大队处理了一起两辆小轿车碰撞的交通事故,事故导致两车损坏严重,所幸没有人员受伤。
当日下午4时25分,五大队接到市局“110”指挥中心指令:在钦州港区海丽街和逸仙路路口,两辆小轿车碰撞,车损严重。接警后民警立即出警处置。赶到现场,民警发现,一辆车头损坏严重的白色小轿车停在道路中央,前方还停着一辆左侧车门损坏、轮毂变形的灰色小轿车。为了防止发生二次事故,民警立即摆放安全提示标志,并对现场进行勘查。
通过询问双方司机和调取天网监控后,民警得知,事故发生前白色小轿车自东往西通过路口,灰色小轿车自北往南通过路口。由于雨天视线差、双方在通过路口时都没有观察到对方车辆,以至于车辆在路口中间发生猛烈碰撞,导致两车损坏严重,车损过万元,所幸由于有安全带的保护才没有人员受伤。最后民警在现场勘查完毕后依法认定:没有注意观察的两车负事故同等责任,之后民警联系了施救车辆对两车进行拖移,现场交通也得以恢复。
交警提示:通过没有灯控和交警指挥的十字路口时,一定要注意“一慢、二快、三通过”的原则,切忌盲目快车。(覃成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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