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潘定盼
连日来,市城市燃气管理处主任张福乾、钦州中燃总经理助理游毕昆、市开投水务有限公司发展计划部主任黄海波、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钦州供电局电费管理专员梁娟分别接受记者采访,对钦州市用气用水用电惠企政策进行专题解读。
一、目前钦州市企业、居民用气有哪些优惠政策?
答:根据《钦州市物价局住房自治区物价局关于降低我区天然气销售价格问题的通知》(钦市价格〔2018〕31号),钦州市严格执行以下燃气价格:居民用气第一阶梯销售价格为3.11元/立方米,非居民用气最高销售价格为3.90元/立方米。其中,燃气企业可根据用气量大小,在不超过最高销售价格的前提下,给予用户优惠,具体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
二、社会服务企业是否有优惠政策?
答:目前,钦州市养老院、学校类用户享有天然气价格优惠,3.42元/立方米,该类用户气价比工商业用户优惠。对学校(经教育部门批准设立的公办、民办学校)、幼儿园(经教育部门批准设立的公办、民办幼儿园)、养老及福利机构(经民政部门批准设置的)等执行非居民用户,暂不实行阶梯气价,气价水平按当地居民第一档、第二档气价平均水平,即现行居民生活用气价格的1.1倍执行。
三、企业报装用水有什么优惠政策?
答:(1)诚信企业的用水报装可以先办理用水报装手续,待施工验收合格后再结算。申报材料合格的,在供水市政管网覆盖区域且不涉及掘路等许可的供水或供气报装业务办理,15个工作日内办结;涉及掘路等许可的报装业务办理,40个工作日内办结。(2)根据2017年9月22日印发施行的《钦州市物业管理办法》规定,新建房地产小区供水设施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投资建设,小区供水工程,用户可以自由选择有资质的工程设计、施工、设备材料供应单位自主组织施工。四、目前有哪些降电价政策?
答:(1)提高两部制电价的灵活性:两部制电力用户可自愿选择按变压器容量或合同最大需量缴纳电费,也可选择按实际最大需量缴纳电费。基本电价计费方式按自然季变更,用户须提前15个工作日向电网企业申请变更下一自然季的基本电费计费方式。(桂价格〔2018〕43号)
(2)工商业同价:原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类别中受电变压器容量(含不通过变压器接用的高压电动机容量)在315千伏安及以上一般工商业用户,可以选择执行两部制电价,也可以继续执行原单一制电价。用户变更计单一制、两部制须提前15个工作日向电网企业提出申请,变更后按抄见电量执行相应电价。(桂价格〔2018〕43号)
(3)农产品冷链物流的冷库用电低谷电价下降50%:经自治区商务厅核定的农产品冷链物流的冷库用电,低谷时段(23时至次日7时)用电价格按照应执行的目录电度电价 (不含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的50%执行,其余时段价格不变。(桂价格〔2018〕33号)
(4)医院、百货大楼、宾馆、饭店等场所蓄能设备低谷电价下降50%:医院、百货大楼、宾馆、饭店等场所使用的具有移峰填谷作用的蓄热式电锅炉和蓄冷空调等节能设备用电,具备单独计量条件的,低谷时段(23时至次日7时)用电价格按照应执行的目录电度电价(不含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的50%执行,其余时段价格不变。(桂价格〔2018〕33号)
(5)一般工商业用电电价降低10%:2018年5月1日起工商业及其他用电(单一制)销售电价每千瓦时降低5.15分。《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电力行业增值税税率调整相应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的通知》(桂价格[2018]63号);2018年7月1日起,10千伏及以上工商业及其他用电(单一制)销售电价每千瓦时平均降低2.95分。《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第三批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桂价格[2018]78号);2018年7月1日起,不满1千伏工商业及其他用电(单一制)销售电价每千瓦时平均降低3.03分。《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第三批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桂价格[2018]78号)、《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不满1千伏一般工商业电价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价格[2018]86号)。至2018年7月1日,10千伏及以上工商业及其他用电(单一制)销售电价降低8.1分钱,不满1千伏工商业及其他用电(单一制)销售电价降低8.18分钱。
新闻推荐
本报讯(记者李香晖通讯员苏其)11月29日,钦南区召开宣传思想工作会议,总结今年以来宣传思想工作亮点,并分析研判形势,部署该区宣...
钦州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钦州这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