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牛头湾大桥更名为北环大桥的批复》(钦政函〔2018〕130号),市人民政府正式批准牛头湾大桥更名为北环大桥,现以市地名委员会办公室名义公布实施。
经市、县(区)人民政府批准命名的地名属钦州市标准地名,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公文、证件、报刊、书籍、影视、教材、广告、标志牌等使用地名,应使用标准地名。凡未经市、县(区)人民政府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命名、更改地名。
钦州市地名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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